(上接18版)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总营业收入为272.82万元,比上期增长70.88%,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技术服务收入。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8000元,564.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9000元,481.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继续在研究品种的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上投入大量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多个研究品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导致公司研发成本高。销售人员的增加导致销售人员的工资和其他销售费用的相应增加。
二、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有退市风险警告或者终止上市的,应当披露退市风险警告或者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62 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24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4月6日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唐春山先生主持,董事9人,董事9人。召开会议的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迈威(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由指定媒体披露。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2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2年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南第一标准化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验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验证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有效实施,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2023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入建设和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的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的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责任、权利、权利等原则,为公司创造人才和人才的经营环境,并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大涛先生、张锦超先生、胡会国先生,回避投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薪酬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职位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批准,提名人的个人简历、教育背景和工作表现,董事会拟提名唐春山先生、刘大涛先生、谢宁先生、胡会国先生、桂勋先生、郭永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柏龄先生、徐青先生、赵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与会董事对候选人提名逐项表决如下:
1、唐春山先生是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唐春山董事回避。
2、刘大涛被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大涛回避。
3、谢宁被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谢宁回避。
4、胡先生被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胡会国回避。
5、桂勋先生是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郭永起先生是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郭永起回避。
7、李柏龄先生是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李柏龄回避。
8、徐青先生被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许青回避。
9、赵倩女士被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赵倩回避。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召集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062 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书面送达所有监事,并于2023年4月6日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健先生主持。会议应由3名监事和3名监事组成。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迈威(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由指定媒体披露。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的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南第一标准化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有效实施,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2023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入建设和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的审计服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的审计需求。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的事》〈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薪酬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职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对被提名人个人简历、教育背景和工作表现的审查,监事会拟提名楚键先生和尹悦女士为公司第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通过累计投票制度选举产生。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公会委员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与会监事对候选人提名逐项表决如下:
1、楚键先生是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楚键回避。
2、尹月女士是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殷月回避。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062 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3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存放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董事会就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实际使用情况作了以下专项报告: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达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385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34.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费用(不含增值税)173、087、82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03、432、172.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新股公开发行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第61474717_B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新股公开发行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第61474717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达后,已存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报告期募集金额的使用金额和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余额募集资金与实际余额募集资金的差额为77元、287.92元。是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用募集资金替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迈威(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和监督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与保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合作、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详情请参阅公司2022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www.sse.com.cn)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守。
(3)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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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公司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详见附件1: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投资和置换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271、750、514.1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用募集资金代替自筹资金预付的发行费用总额为4、260、154.53元,用募集资金代替自筹资金预付的发行费用总额为276、010、668.69元。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74717_B01号《用募集资金代替预投资自筹资金的验证报告》。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www.sse.com.cn)《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2-005)。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四)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经营前提下,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20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效。公司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发起人出具了验证意见。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0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06、962、141.2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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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现金管理募集资金金额已包含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
(5)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和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投资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项目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同时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2。补充投资343.22万元的抗体药物研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验证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验证意见。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投资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和2022年9月21日披露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投资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2-036)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储存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
附件1: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续)
2022年度
编制单位: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续)
2022年度
编制单位: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今年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达后的“今年投资金额”和实际更换的初始投资金额。迈威(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62 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成立于1992年9月,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型,从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制公司转变为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安永华明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底,有229名合伙人,毛鞍宁先生是首席合伙人。安永华明一直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底,有1818名注册会计师,其中1500多名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400多名注册会计师签署了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1年安永华明总营业收入54.9亿元,其中审计营业收入52.82亿元,证券营业收入22.7亿元。A股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客户116家,总收费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北京总部和全部分公司。已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2亿元。近三年来,安永华明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来,安永华明和员工未受到任何刑事、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涉及员工13人的决定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警告信。上述发出警告信的决定是监督管理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担或执行证券服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作伙伴工作经验: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名注册会计师任佳慧女士于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安永执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包括生物医学在内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2)注册会计师签字经验:
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包括生物医学在内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3)质量控制审查员的工作经验:
质量控制审查员梁宏斌先生于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两家上市公司签署了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包括制造业、租赁业和商业服务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无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和上述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要求。
(三)审计费
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的责任和专业技术的投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人员的经验、水平、相应的收费率和工作时间。公司2022年的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3年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安永华明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事事事先认可意见
在了解和审查安永华明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后,我们一致认为,它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并满足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实,安永华明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更好地履行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公司工作顺利开展,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业务的要求。公司续聘安永华明,2023年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不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可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平的实践标准,勤奋,表现出良好的实践道德,完成审计工作,报告可以客观、公平、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因此,安永华明同意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和安永华明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协商确定。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作为一家专业的审计服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的审计需求。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安永华明同意续聘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062 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6月20日任期届满,以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届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举手表决后,与会人员同意选举黄翔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2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监事会的任期将自公司第一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二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附件:员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相红: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上海信义药厂有限公司初级研究员、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研究员。2017年11月加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管理主管,2018年4月至今担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2020年6月至今担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代表监事。
截至2023年31日,黄相红女士未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陈柔姿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62 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6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0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0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唐春山先生、刘大涛先生、谢宁先生、胡会国先生、桂勋先生、郭永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李柏龄先生、徐青先生、赵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李柏龄先生、徐青先生、赵倩女士均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独立董事学习证书,其中李柏龄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必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不久的将来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的变更,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计投票制度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0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楚键先生和尹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监事会的任期将从第一监事会到第二监事会到期。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和监事资格的要求。《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不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交易所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其他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情况。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可以满足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
公司衷心感谢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的贡献!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春山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现为深圳朗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省政协常委、同济大学高级学校董事、同济大学人文学院董事长、中国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副主席、宝龙人文发展基金会主席及主要捐赠者,在2015年中国大学最慷慨的校友名单中排名前100名,累计捐赠额超过5000万元。唐春山先生作为一名专注于医药投资的资深人士,于1996年开始了自己的投资生涯,先后收购了江西青峰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山香医药有限公司等医药生产企业,利用20年时间将其建设成为大型医药集团一青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然后以医药投资为主要方向,开展医药创新和产业股权投资。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3年3月31日,唐春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朗润股份、朗润咨询、中骏建龙、珍珠投资控制公司股份14、339、37000股。唐春山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他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刘大涛先生:1972年出生,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中国科学院肿瘤药理学博士后、姚新生院士、丁健院士、国家科技奖评审专家、新药创作专项评审专家、上海投资咨询公司评审专家。曾任上海医学中央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联药品总经理,主持并参与863、近10个重大科研项目,如重大新药创制、国资委等,发表论文20余篇,授权专利5项。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2023年3月31日,刘大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36万股。刘大涛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他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谢宁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理学博士,江西中医学院中医理学学士,依利诺州大学牙医学院博士后,第十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第二届中医药制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医药评价专业委员会执行董事,享受国务院津贴、江西省政府津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江西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江苏省台州劳动模范、国务院重点华侨创业团队领导、江西省人才555项目领导、化学药品技术创新团队领导荣誉称号。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教授、青峰医药集团副总裁。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教学研究办公室教授、青峰医药集团副总裁。主持并参与完成重大新药创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10多个重大科研项目,发表60多篇论文。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先后担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董事;自2020年6月起,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3月31日,谢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谢宁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他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司法机关因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检查的,不具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资格。
4、胡会国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药品制剂硕士,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12年6月,先后担任上海上药信义制药厂有限公司GMP内部审计员、制药厂制剂车间主任助理、制药研究所副所长、国际部部长、制药厂党委副书记;2012年6月至2020年1月,先后担任三生国健制药(上海)有限公司BD总监、海外业务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中健抗体有限公司(三生国健香港全资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0年1月担任三生制药集团国际营销业务部总经理;2020年2月加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担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3年3月31日,胡惠国先生未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万股。胡慧国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他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桂勋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在德克萨斯大学休斯顿健康科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2019年6月加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裁研究助理;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担任高级总监、总裁研究助理、创新发现部负责人;2023年3月担任副总裁。
截至2023年3月31日,桂勋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0000股。桂勋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他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6、郭永起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硕士,曾任余衡药业研发BD项目经理,拾玉资本合伙人,现任苏州浦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参与了抗肿瘤、自体免疫、心脑血管等多个l类创新药物的临床前开发和推广项目,成功将美迪替尼推广到临床阶段;BD参与PD1的引进、多个项目在韩国和美国,并参与多个项目的研究和分析,收购和并购。从事项目投资行业后,参与创新药项目投资的累计投资超过10亿元。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自2020年6月起,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3月31日,郭永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郭永起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他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柏龄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1983年至1997年,曾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主任、审计处处长;1994年至1999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00年,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7年担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监事;2001年至2007年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01年至2012年担任上海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经理、财务总监;2001年至2012年担任上海杨晨投资有限公司(900935)监事会主席;2012年至2014年担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至2014年担任上海国际集团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自2020年10月起,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3年3月31日,李柏龄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相关关系。李柏龄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他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徐青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内科博士,教授。曾任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肿瘤内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长期从事肿瘤基础和临床试验;南佛罗里达大学H作为访问学者.Lee. Moffitt肿瘤中心进行博士后研究。现任同济大学医学院教授、博士导师、肿瘤系副主任、肿瘤研究所副主任;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主任医师。自2020年10月起,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3年3月31日,徐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徐青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他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检查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资格。
3、赵倩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2002年7月至2006年9月,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健康科学中心副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罗彻斯特大学医学中心访问学者;2007年9月至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细胞分化凋亡重点实验室研究员、病理生理教学研究办公室主任。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赵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赵倩女士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她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检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楚键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设计总监、恒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审计专员,现任深圳市朗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部总经理。参与多个房地产项目的项目管理,领导多个成功的投资项目,熟悉项目投资成本计划、设计价值、采购招标、项目建设结算、实施运营等业务部门,在项目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2017年5月至2020年6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自2020年6月起,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2023年31日,楚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楚键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他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尹月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赛多利斯泰迪(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客户专员,曾任上海青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负责人。2018年3月加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采购部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担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3年31日,尹悦女士未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万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尹月女士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她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688062 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7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4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27日召开日期 15点00分
上海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创想园3号楼103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4月27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1号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提案经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www.sse.com.cn)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五)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附件2。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注册时间:2023年4月21日91日:30-16:30
2、注册地点: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或者通过信件、邮件办理登记。
4、法定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5、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登记。
6、股东可按上述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形式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不迟于2023年4月21日17日:00、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股东大会”字样应在信函和电子邮件中注明,并通过电话与公司确认后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注册的股东在参加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文件。
7、注意事项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的数量以及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完成登记手续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参加会议,但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文件或者未能及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投票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者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承担出席股东大会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住宿。
2、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3号楼
联系电话:021-58332260
传真:021-58585793-6520
邮箱:ir@mabwell.com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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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3、股东应在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上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投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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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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