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证券简称:豪鹏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14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此次公司担保后,深圳豪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豪鹏高新科技”)及子公司公司担保总金额超出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00%,对负债率超出70%的部门担保额度超出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50%,以上贷款担保都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间的贷款担保,担保风险处在企业可控制范围内。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公司在2022年12月22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及2023年1月10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允许2023本年度企业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含新开设或新列入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公司担保、子公司互相贷款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信用额度预估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余元。与此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老先生将视详细情况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二、工作进展
1.前不久,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与江苏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江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序号:BZ161022000312),为豪鹏科技在这家银行最大债务本钱rmb1亿人民币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
2.前不久,公司和江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序号:BZ161022000313),为控股子公司博科能源供应(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博科电力能源”)在这家银行最大债务本钱rmb2.2亿人民币信用额度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
3.前不久,公司和江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序号:BZ161022000314),为控股子公司曙鹏高新科技(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曙鹏高新科技”)在这家银行最大债务本钱rmb1.8亿人民币信用额度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以上贷款担保在预估信用额度内,不用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概况
公司名字:深圳豪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32179488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0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地区项目投资、发售)
法人代表:潘党育
居所:深圳市龙华区平湖街道新厦门大学道68号第一栋
注册资金:8,000万人民币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设备和计算机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货品、技术进出口(没有分销商与国家专营店专控商品);已有物业租赁及管理;经济发展信息咨询服务(没有限定新项目)。企业经营范围是:生产运营镍氢电池环保电池、电池充电器、环形变压器;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生产运营锂离子蓄电池。(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尤其管控措施,涉及到国营贸易、配额制、许可证书及专项管理要求的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核后运营)
股东情况:潘党育老先生本人立即持有公司21.66%股权,根据他个人100%持仓的深圳豪鹏国际性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性持有公司3.58%股权,并且通过出任珠海市安豪高新科技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具体操纵企业3.00%的投票权,总计可具体操纵企业28.24%的投票权,为公司的大股东、控股股东。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企业:rmb万余元
经查看,豪鹏高新科技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二)博科能源供应(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字:博科能源供应(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41383D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23日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潘党育
居所:深圳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小区观清路4号101、201、301、401、501,工业厂房B栋201、301、401、501
注册资金:9,881.66万人民币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运营电动车电源芯片、笔记本电脑锂电池组、移动充电器、电池保护板、充电头、风景电一体储能设备、锂离子电池组、锂聚合物电池组、大容量锂电池、镍氢充电电池组、镍锌锂电池组;充电电池有关零配件市场销售;充电电池有关技术咨询服务;锂电池组加工服务;LED、电源管理系统、能源供应、计算机设备、特种车辆技术性的研发;货品、技术进出口(没有分销商与国家专营店专控商品)。之上业务范围没有新能源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车辆电子系统生产制造与开发等国家规定的执行准入条件尤其管控措施项目,涉及到办理备案批准资格的需获得相关证明后才可运营。
股东情况:企业拥有博科电力能源100%股份。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企业:rmb万余元
经查看,博科电力能源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曙鹏高新科技(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字:曙鹏高新科技(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0033477H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9日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潘党育
居所:深圳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社区超顺工业园区2号101,人民东路221号房子六101、房子七101
注册资金:9,337.082529万人民币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电池的开发与销售;从业货品、技术进出口(没有分销商、我国专营店、专控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企业经营范围是:锂电池生产。
股东情况:企业拥有曙鹏高新科技100%股份。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企业:rmb万余元
经查看,曙鹏高新科技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控股股东给予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状况简述
控股股东潘党育先生为适用企业的发展,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带来了连带责任担保,且本次融资担保公司不支付担保花费。
五、确保书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为豪鹏科技技术《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1.协议书行为主体
债务人:江苏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人:潘党育老先生
借款人:深圳豪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被贷款担保本钱最高债权额:rmb10,000万余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本钱及其承诺收取所有贷款利息(包含逾期利息和利滚利)、服务费、合同违约金、赔偿费、税费和债务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造成的花费(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资产保全费、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公证费用、公告费、送到费、评估费等)。
5.担保期限:承诺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负债履行期(包含贷款展期、推迟)期满之今后满三年之日止。
(二)借款人为博科能源《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1.协议书行为主体
债务人:江苏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人:深圳豪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人:博科能源供应(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
2.被贷款担保本钱最高债权额:rmb22,000万余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本钱及其承诺收取所有贷款利息(包含逾期利息和利滚利)、服务费、合同违约金、赔偿费、税费和债务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造成的花费(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资产保全费、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公证费用、公告费、送到费、评估费等)。
5.担保期限:承诺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负债履行期(包含贷款展期、推迟)期满之今后满三年之日止。
(三)借款人为曙鹏科技技术《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1.协议书行为主体
债务人:江苏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人:深圳豪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人:曙鹏高新科技(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
2.被贷款担保本钱最高债权额:rmb18,000万余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本钱及其承诺收取所有贷款利息(包含逾期利息和利滚利)、服务费、合同违约金、赔偿费、税费和债务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造成的花费(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资产保全费、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公证费用、公告费、送到费、评估费等)。
5.担保期限:承诺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负债履行期(包含贷款展期、推迟)期满之今后满三年之日止。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的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决议实施的担保额度为600,000.00万余元,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91,250.00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合并财务报表)的426.03%。公司及子公司的已实际应用的担保额度为143,514.71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合并财务报表)的124.46%。以上贷款担保都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间的贷款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到起诉的对外担保及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需承担损害的情况。
七、备查簿文档
1.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与江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序号:BZ161022000312);
2.公司和江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序号:BZ161022000313);
3.公司和江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序号:BZ161022000314)。
特此公告。
深圳豪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2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