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4
成都康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宏药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提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不超过20亿元,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资本保全承诺的短期资本保全金融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原则行使具体金融产品的购买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的购买事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4月30日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20)和2022年5月21日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35)。
近日,公司子公司成都康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宏生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中国银行金融产品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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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风险揭示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在投资风险,只保证产品认购资金和本结构性存款委托书约定的最低收益率,不保证高于最低收益率的收益。客户应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1.1 政策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如果国家宏观政策、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验收、投资经营、清算业务的正常运行,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下降;也可能导致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然后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
11.2 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和宏观政策因素的影响,挂钩指标的价格变化可能会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证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11.3 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在到期日前不提供赎回机制,客户无权在产品期内单方面终止,可能导致客户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实现,并可能导致客户失去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11.4 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信用风险极端情况下,如依法撤销或申请破产,将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和收入支付。
11.5 提前终止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可提前终止。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客户面临着无法在预定期限内获得本金和预期收入的风险。
11.6 信息传递风险:在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因通信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及时查询或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所有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未能及时获取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由客户承担。此外,如果客户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果客户未能及时通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在认为需要时可能无法及时联系客户,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所有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1.7 利率和通货膨胀风险:在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存续期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和/或贷款基准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也可能不会相应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的风险,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
11.8 产品不成立的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约定)或市场剧烈或产品难以成立的,中国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的相关公告,及时安排退款资金的再投资,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建立而造成的投资机会损失。
11.9 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信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事故,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建立、投资运营、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下降甚至本金损失。因不可抗力和非中国银行事故风险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实施前将严格评估投资金融产品,但宏观经济影响金融市场,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回报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信息技术体系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和事故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原则行使具体金融产品的购买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的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和监督公司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每季度对所有金融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谨慎原则,合理预测投资可能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投资金融产品的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资本保全理财及相关损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金融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资本周转和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金融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和股东寻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公告日前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未到期的银行资本保护金融产品总额为18.8657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投资金融产品的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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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结构性存款认购凭证、认购委托书、中国银行风险披露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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