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本公告内容真正、精确、详细,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省得利斯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大股东诸城市志同道合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志同道合者项目投资”)通告,志同道合者项目投资因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一部分公司股权办了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一、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以上质押股份不会有压力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股权总计被质押贷款的现象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中郑思敏未质押股份限购数量达到董监高增发股票。
三、大股东股权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性表明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志同道合者项目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优良,具有还款能力,质押贷款的股权不会有强制平仓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贷款风险性在控制范围以内,不容易对上市公司生产运营、公司治理结构等造成影响。以上质押贷款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产生变化。企业将持续关注有关质押贷款及风险性状况,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2、别的质押贷款有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山东省得利斯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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