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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提醒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昆明市产业开发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昆明市产投”)持有公司股份295,875,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在其中,总计质押股份145,065,400股,占其拥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49.03%;总计冻洁、司法部门标识及轮候冻结股权总计81,514,216股,占其拥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7.55%,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1.73%。此次司法部门标识及轮候冻结不会造成企业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一、此次股权司法部门标识及轮候冻结基本概况
公司在近日收到昆明市产投函告,了解之而拥有本公司的一部分股权被司法部门标识及轮候冻结,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在其中,与交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关法院强制执行司法部门标识27,915,400股案子债务额及执行费用184,843,629.06元;与招商局融资租赁业务(天津市)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法院强制执行司法部门标识26,800,000股案子债务额及执行费用58,805,035.92元;和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关法院强制执行司法部门标识8,807,746股案子债务额及执行费用75,746,623.41元。
二、公司股东总计冻洁股权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昆明市产投总计冻洁、司法部门标识及轮候冻结股权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形表明
此次股份冻结不会造成企业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企业将持续关注以上事宜工作进展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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