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2022年6月2日,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2.956.000万股的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2023年3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416号文件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森泰股份”,股票代码为“301429”。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为2.956.0万股,发行价格为28.75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之间的差额为147.8万股,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最后,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非限售持有深圳市场 A 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13.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842.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28.50%。
根据《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591.20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522.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33.6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522.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43.6500万股,占发行量的48.50%。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2444491%,认购率为4.085.88547倍。
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线上线下支付、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相关规定,并于2023年4月10日(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线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4月10日根据《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初步配售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支付要求。(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新股认购资金及时足额缴纳。就像一个配售对象在同一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样,一定要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就像一个配售对象在同一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样,一定要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天全部分配的新股将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认购新股后,应按照《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结果公告》的彩票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支付要求履行资金支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4月10日(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的10%,如果不到1股向上取整计算。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6个月。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无锁定期流通;10%的股票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填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锁定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全额认购,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在限制名单、异常名单或黑名单中,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部门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和参与网下认购的网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第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二、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8])、《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有关规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线下认购工作于2023年4月6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244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458个有效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线下认购。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获得的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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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后四舍五入。
其中,余股13股按照《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的线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初步配售结果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原则。最终配售对象的配置详见附表:线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上述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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