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签订的协议书归属于意向性协议,实际合作项目与实施小细节仍待进一步落实和确立,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定不会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经营效益组成深远影响。
3、企业不会有最近三年公布的合作框架协议无进度或进展不达预想的状况。
一、合同签订概述
电光防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与深圳开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开鸿”)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彼此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探索在信息化管理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合作方提供专业的物联网技术解决方法,深入研究数字化时代中的战略合作协议创新模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属于具体交易标的和额度。
此次合同的签署暂不用执行有关的审核或备案程序。
以上协议书仅是意向性协议,不用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象方详细介绍
1、基本概况:
名字:深圳市开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宇红
注册资金:50000万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小区桃花路与槟郎道交界处大西北深九科技创业园5栋楼201C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计算机软件服务项目;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程序开发;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工业物联网网络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方法存储服务与支持;物联网产品研发;物联网产品市场销售;物联网服务项目;物联网的应用服务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件批发价;电子元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生产制造;计算机软件及附属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附属设备批发价;软件实施;软件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企业经营范围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书件为标准)
2、存不存在关联性:深圳市开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招标方:深圳市开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电光防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彼此将继续深化合作,一起为彼此合作伙伴落地项目。在OpenHarmony水平搭建、服务项目搭建、营销推广、经营、营销等层面就技术性相辅相成、商业服务双赢等方向深入探讨与合作。经彼此沟通协商,秉着公平合作、自愿互利的基本原则,签订合作协议,主要合作开发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矿井电器设备数字化改造;
(二)云平台建设;
(三)矿山开采供电系统物联网项目。
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
四、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定也不会影响企业业务的自觉性,不会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经营效益组成深远影响,相信随着深化合作的进一步加深,若产品类别发布在市场中认同,预估对企业未来业务发展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风险防范
此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归属于意向性协议,后面实际协作事宜还需彼此结合实际情况一同共同商定。此次签约合作落实措施尚存在不确定性要素,将来协作工程中的相关事宜会以彼此商讨明确协议内容为标准。
此次协议签署后还要很多工作开展,后面在商品开发进展与结果具有一定的风险,科技成果在具体运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破坏、煤矿业规律性调节等无法预知风险,有可能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部分履行,对企业未来销售业绩危害具备可变性。烦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性。
六、别的表明
1、公司在2020年4月24日与中国电子科技企业集团第五十一研究室签订了《智慧矿山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0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布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一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15)。目前为止,该协议正常的推动。
2、公司在2020年11月10日与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0年11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布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55)。目前为止,该协议正常的推动。
3、此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董事施鹏老先生转让了石志微女性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3.125%的股权,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30日公布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序号:2023-005)。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没有收到大股东、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不久的将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计划。若将来相关负责人拟执行股份减持方案,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簿文档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