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浙江省吉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4日在规定新闻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融国际信托产品逾期兑付事项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6),现将该事项的最新消息公告如下:
一、私募基金延期兑付状况:
前不久,公司收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融国际信托”)层面发送的《中融-丰腾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23年1季度定期管理报告》,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中融-丰腾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集合信托”)
2、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受委托人”)
3、投资理财额度:3,000万余元
4、投资范围: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村K1土地、K2土地项目实施
5、到期日:进到增加期至相对应的信托财产所有转现结束且受委托人公布该私募基金企业停止之日起计算或虽相对应的信托财产未所有转现但受委托人公布集合信托停止之日起计算;
6、质押物状况:
(1)武汉塔子湖购置产业K3土地土地抵押;
(2)融科天城五期办公楼质押;
(3)天津市至尊星耀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星耀五洲总计49 宗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
(4)大连市融创中国颢腾地产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坐落于大连开发区南边海宾二宗商业服务土地土地使用权抵押;
(5)河南省从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份抵押担保;
(6)河南省融创中国元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份抵押担保;
(7)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10%股份抵押担保(受委托人已对于该抵押物展开了被查封)
7、截止本公告日,本集合信托的情况如下:
二、企业后面对策
公司将继续积极联系各利益相关方,竭尽全力确保企业利益。催促中融国际信托紧密跟踪融资人及项目情况,尽早向领导兑现剩下的项目投资利息。
董事会将催促公司管理人员强化对应用自筹资金投资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提升对已经购买理财的追踪评定,保证委托理财本金安全性,维持好公司与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将催促公司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相应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经营风险,高度关注理财产品资金回笼工作进展,竭尽全力维持好公司与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防范
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账款的取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结合非保本理财商品的特性,存有利息不可以所有兑现风险,对企业今天及过后盈利的危害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现阶段运营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该事项不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运营融资需求。企业将高度关注本集合信托的有关工作进展,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吉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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