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承销工作概述
2021年7月9日,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和股份”或“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售。依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与永和股份签署的证券承销包销协议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列简“广发证券”或“承销商”)做为承销商,对永和股份开展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是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1月1日,永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售,依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与永和股份签署的证券承销包销协议书,广发证券做为承销商,对永和股份开展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是2022年1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2022本年度广发证券对永和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所示:
(一)募集资金使用督查状况
1、具体募资额度、资金到位时长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2072号)准许,企业初次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6.93元/股,募资总额为rmb462,023,100.00元,扣减发行费rmb43,702,500.00元(未税),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418,320,600.00元。
以上募资已经在2021年7月6日及时,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提交了信大会师报字[2021]第ZA1507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对于该募资展开了专用账户存放,并和承销商、储放募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有关监管协议。
(2)2022本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048号)审批,企业向社会公布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个颜值100元,募资总额为rmb800,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rmb13,467,437.02元(未税)后,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786,532,562.98元。
以上募资已经在2022年10月17日及时,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提交了信大会师报字[2022]第ZB150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对于该募资展开了专用账户存放,并和承销商、储放募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有关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盈余状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盈余情况如下:
由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已按规范标准应用结束,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销户。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6月1日公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2)。
(2)2022本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盈余情况如下:
3、募集资金置换状况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七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已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rmb25,686.57万余元。此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长距募资结算时间不得超过6月,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承销商对于该事宜发布了同意意见。报告期,企业已经完成上述情况资产更换工作中。以上事宜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证,并提交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大会师报字[2022]第ZB11565号)。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2021年7月23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七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余元(含20,000万余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承销商均发布了同意意见。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已经将总计所使用的11,000万余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所有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况
公司在2022年10月27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余元(含25,000万余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以主营有关的经营活动,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承销商均发布了同意意见。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2022年持续督导期限内,承销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与审核,保证永和股份可以依规应用募资,维护保养广大投资者利益。2022年12月31日,承销商对永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审查募集资金使用凭据、募资银行回单、募集资金专户应用情况等;与此同时,承销商每个月定期维护企业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及应用情况。
(二)公司治理结构督查状况
2022本年度,庆丰股份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股东会和职工监事会议制度获得贯彻落实,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上海交易所有关交易规则的需求做好本职工作,公司治理结构状况良好,并高效地实施了规章制度。
承销商督查企业有效落实企业章程及其股东会、股东会和职工监事的会议制度,督查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上海交易所有关交易规则的需求做好本职工作,督查企业股东会、股东会和职工监事的集结、举行及决议符合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三)监督检查状况
在2022年持续督导操作过程中,保荐代表人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日对永和股份进行了现场查验,积极与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采访,查询公司关键生产经营场所,查询年度举行的历年来三会文档,查看和打印上市企业募集资金使用凭据、帐户余额明细等相关资料,查看企业上市后创建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文档,审查企业上市后所发生的关联方交易等形式,对企业进行了详细现场核查并提交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四)指导与培训情况
承销商对永和股份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在转债上市前后左右展开了有关上交所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信息公开、募资管理方法、内控制度、董监高岗位职责等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平时督查及交流与沟通中,承销商对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围绕指导与简洁明了学习培训,基本内容资本运营状况、信息公开、募资应用等多个方面具体内容。
(五)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状况
2022本年度,永和股份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9次监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承销商事前事后审查了股东会、股东会的会议文件,监督企业立即公布有关会议文件及决定,认真履行了证券承销岗位职责。
(六)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重要境外投资状况以及相关审查建议
承销商根据查看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并和企业相关负责人交流与沟通,对公司关联交易状况、对外担保状况、重要境外投资情况进行审查。目前已经按规定,建立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及重要境外投资的决策制定、风险管控、信息公开等事项展开了确立,2022本年度不会有违反规定关联方交易状况、对外担保、重要境外投资状况。
二、保荐代表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查的现象
保荐代表人对企业2022本年度信息公开文件进行了事先或过后审查,对信息公开文件信息内容包括文件格式、履行法定程序展开了审查,公司已经依照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依规公布对外公布各种公示,确保各项工作重要信息公开立即、精确、真正、详细,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企业存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交易所有关标准要求需向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汇报的事宜
无。
四、其他事宜
无。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珺珑
李家骥
承销商公司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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