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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大中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将“大中转换债券”的转换来源从“新股”改为“优先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股”。
2、目前转股价格:11.36元/股。
3、2023年4月18日,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的生效日期。
一、“大中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1498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152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1.52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自2022年10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大中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70”。
根据《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期自可转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止,即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初始转换价格为11.36元/股。
二、“大中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大中转债”已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19416股,占“大中转债”转股前公司发行普通股总额的0.0013%。
三、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的确认和变更
(一)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2023年3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股份回购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3.956、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13.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1元/股,成交金额为52.648、98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在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账户信息如下:
持有人名称: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8999991738证券账户号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指定回购账户作为可转换债券转换账户的手续。
2、有关事项有调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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