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大成瑞裕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大成瑞宇六个月持有期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内,基金股份持有人数不足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情形连续50个工作日发生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为保护基金股东的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基金的相关情况和风险如下:
一、 截至2023年5月17日结束,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如有上述情况,基金自2023年5月18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股东大会审议。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申购、赎回等业务。
2、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注意上述可能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并及时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请注意。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8(免长途通话费)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大成新兴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公告
大成新兴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647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6476)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7月28日证监会许可[2022]1654号注册,2023年1月27日开始募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股东的利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及《大成新兴活力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大成新兴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和《大成新兴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份发售公告》等文件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基金募集截止日期提前至2023年4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19日确认本基金的所有有效认购申请,自2023年4月20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8或登录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应承担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判断基金是否符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和资产状况。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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