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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要债权人知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取消回购。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委托他人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的,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邮件或电子邮件申报债权。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当致电公司证券和投资中心确认。
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及现场接待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江苏路1号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
2.申报期:2023年4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3:00-17:00)
3.联系人:陈海娟
4.电话:0512-63272489
5.电子邮件:zqb@yongding.com.cn
6.邮寄申报的,申报日以邮戳日为准;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号:临2023-033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决定终止设立产业基金的外商投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原概述
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拟设立深圳九松杰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临时命名,以工商审批为准,以下简称“九松杰芯”或“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5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70%;作为有限合伙人,上海敦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900万元,占认缴出资的9.8%;作为普通合伙人,北京勤通耀达科技有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20%;上海九松山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用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占认缴出资的0.2%;基金总规模为1万元,后续募集资金根据首期投资情况增资。具体内容见2021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1月27日(www.sse.com.cn)《关于设立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110)和《关于设立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补充公告》(公告号:临2021-115)。
二、终止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合作伙伴积极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就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问题进行。由于市场形势的巨大变化,结合公司的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决定终止设立投资产业基金,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外投资终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外商投资产业基金的初步谈判结果,未就具体合作项目签订有效的合同和承诺,公司未投资上述投资事项。外商投资的终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号:2023-035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得超过6万元(含本金),用于投资年产20万芯公里的特种光纤项目、5G承载网光设备核心芯片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的议案》。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过仔细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前一次非公开发行,同意公司不超过414、260、942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不超过1万元(含本金),用于投资20万芯公里特种光纤项目、5G承载网络核心光芯片、设备、模块研发和工业化项目,并偿还银行贷款。
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3、316、813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不得超过100元、500.000元的股票 投资高端海缆陆缆及系统配套项目、5G承载网核心光芯片、设备、模块、子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偿还银行贷款,1万元。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将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见2020年5月18日公司。 2020年6月17日,2021年6月17日 2022年6月29日、2022年3月8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6月11日(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报纸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实施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结合当前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模式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高端海缆陆缆及系统配套项目,鉴于另一个非公开发行项目“5G承载网络核心光芯片、设备、模块、子系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部分子项目公司已开始通过自身和自筹资金实施,因此原非公开股票计划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未来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决定是否继续推进再融资项目。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项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终止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审议通过
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措施和公司章程,是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实施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结合当前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模式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高端海缆陆缆及系统配套项目,鉴于另一个非公开发行项目“5G承载网络核心光芯片、设备、模块、子系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部分子项目公司已开始通过自身和自筹资金实施,因此原非公开股票计划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未来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决定是否继续推进再融资项目。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未来项目建设的需要,决定是否继续推进再融资项目。董事会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公司综合考虑募集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审慎决策。非公开发行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号:临2023-037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上午 10:00-11:00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至05月4日(星期四)16日:00前登录上海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yongding.com.cn)提问。公司将在讲解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为方便投资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5日上午 10:00-11:2022年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00举行,沟通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一、 说明会类型
投资者简报将以网络互动的形式举行。公司将根据2022年业务成果和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 说明会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莫思明
总经理:路庆海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功军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国栋
独立董事:韩坚(如遇特殊情况,参与者可能会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2023年5月5日,投资者可以 上午 10:00-11: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周二) 至05月4日(星期四)16日: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择此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yongdin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解释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 陈海娟
电话:0512-63272489
邮箱:zqb@yongdi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 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信贷提供担保,总担保金额为33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为永鼎集团提供了97364万元的担保余额;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的;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 苏州鼎鑫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鑫房地产”)和莫林弟作为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
● 公司保证累计逾期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00%,被担保人永鼎集团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请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概述
(1)本担保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报告〈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0,829.8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1,070.85万元。鉴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期满,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公司计划继续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信用担保,担保金额3350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计划与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综合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示范区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中国农业银行示范区分行申请5500万元,为一年的银行信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计划与渤海银行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1万元,为一年的银行信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计划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行芦苇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农村商业银行芦苇分行申请总额1.2万元,为一年的银行信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计划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担保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一年的银行信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计划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综合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示范区分行”)签订最高担保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中国银行示范区分行申请5万元,为一年的银行信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公司计划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提供担保,由鼎鑫房地产和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提供担保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永鼎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8.23%的股份(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构成相关交易。
202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相关交易的议案》,拟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信用担保,相关董事莫思明先生、张功军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各种项目建设活动、进出口代理、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体业务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风险投资(未上市企业限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包括职业中介活动和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和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非住宅房地产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和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和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和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的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电机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近年来,永鼎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永鼎集团持有公司28.23%的股权(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担保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债务人和担保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的债务利息、保全保险费、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担保人的担保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担保期为债权人预付款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担保期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担保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自延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法律、法规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担保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1、债务人应当在主合同项下向债权人偿还或者支付的所有债务本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和复利)、手续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公证费、执行费等。)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是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到期日还是在其他情况下应付)和其他应付款项(;2、债权人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和执行费用);3、保证人应当在本协议下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和其他款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期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3)年。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到期日的,保证人的担保期按不同到期日计算。
3、债权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债务人应在主合同项下向债权人偿还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债权的一切费用,如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1。担保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担保期为债权人预付款之日起三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2.主债务因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为自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3.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的,保证人的保证期自延期合同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4.主债分期履行的,保证期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担保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转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期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即债务人按照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各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担保期分别计算。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综合示范区分公司
担保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和基于主债权本金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也属于担保债权,具体金额在清偿时确定。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合同项下担保的债务分别计算担保期,债务担保期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在担保期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对所涉及的主要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个或单个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永鼎集团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债务偿还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永鼎集团一直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免费担保。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本担保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公司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由鼎鑫房地产和莫林兄弟作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行能力和良好的信用状况,其中鼎鑫房地产资产完整无限,担保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低风险,担保风险可控。反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1、反担保人名称:苏州鼎鑫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
法定代表人:莫林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2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永鼎集团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鼎鑫房地产资产总额为14095.80万元,负债总额为420.73万元,资产净额为13.675.0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73.92万元,净利润为-18.7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鼎鑫房地产总资产13901.46万元,总负债305.99万元,净资产135.47万元。2022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为26.94万元,净利润为-79.60万元(未经审计)。
2、反担保人名称:莫林弟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
莫林弟作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反担保担保:“鉴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的议案》。我愿意向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鼎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信用状况良好,无银行贷款逾期,永鼎集团长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免费担保。公司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有利于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鼎鑫房地产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林迪先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人具有相应的担保履行能力和良好的信用状况,担保事项或低风险,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永鼎集团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鼎鑫房地产和莫林兄弟作为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绩效能力和良好的信用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永鼎集团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意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0,829.8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1,070.8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总额为309、392.0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24、413.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4.61%,其中公司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8.674.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97.3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32.37%。上述情况均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新财务报表;
(四)《保证合同》和《最高保证合同》;
(五)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6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年度信用申请提供担保预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及其全资子公司环球电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电力”)、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亭)、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亭)、金亭汽车线束(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亭)、武汉永鼎汇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汇谷)、江苏永鼎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光纤”)、武汉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电子)、江苏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光电子”)、江苏永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电气”)、江苏永鼎盛达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盛达)、苏州永鼎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电缆”)、武汉永鼎物瑞创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瑞创芯”)、东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超导”)、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材料)、苏州鼎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鼎芯”)、成都鼎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鼎集”)、武汉永鼎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上海永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电子”)是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没有其他关联关系。
● 担保金额和实际担保余额:公司计划为上述子公司申请信用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86万元(包括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0、718.0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7、049.14万元,经审计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底)的42.24%。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的反担保措施以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披露的情况为准。
●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15万元。请注意相关风险。
● 预计今年的担保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公司”)计划,以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 2023年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86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115元。000万元;预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7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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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担保金额的预期范围包括股票担保、新担保和股票担保的延期或续期。实际担保总额以担保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担保合同为准。在预期担保金额范围内,可根据子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内部调整,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得调整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
3、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贷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票、贸易融资、担保、信用证、外汇及商品衍生交易、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金融担保方式。
4、担保金额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预期,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承包适合其实力、规模、业绩的外国工程项目;派遣实施上述海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和服务配电设备(电力设施除外);电气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承包、金属材料销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自营、代理各类商品技术进出口业务、工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泰富资产总额为99,742.54万元,负债总额为49,486.98万元,资产净额为50,255.5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46730.29万元,净利润7305.34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51%,严伟16.67%,宋德明7%,徐峥6.33%,徐功胜5%,穆茂武5%,曹一欢5%,甘贵生4%。公司与其他股东无关。
(二)被担保人名称:环球电力电气有限公司(GLOBAL POWER ELECTRIC LIMITED)
注册地点:香港
董事:曹一欢
总股本:USD2,000万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输、变更、配电设备、成套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调试和服务;电气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工业投资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球电力资产总额7.149.28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资产净额7.149.28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50.45万元,净利润28.23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汇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海外人才大楼A座18楼212室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管理、光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住宅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汇谷资产总额为13,264.58万元,负债总额为8,864.17万元,资产净额为4,400.4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 655.12万元,净利润为-202.97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名称: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518号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
法定代表人:张国栋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经营范围:R&D、生产、销售和租赁超导磁体、超导电缆、超导电力设备、超导产品检验检测设备、低温制冷设备(不含橡塑);机电设备和产品的R&D和销售;钢带(材料)、铜带(材)、有色金属基带(材料)销售;超导电力技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会议服务、展览服务、风险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各种商品技术进出口业务、研发、制造、销售:电机、输配电控制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线、电缆研发、销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安装、测试、维护、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制造、输配电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部件销售、电线、电缆管理、风力发电机组及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光纤销售、光缆销售(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部超导资产总额为11003.37万元,负债总额为10596.03万元,资产净额为407.33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38.12万元,净利润为-2.580.79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芦墟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路庆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电线、电缆、光缆、数据电缆、通信设备、光纤陀螺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基础的进出口业务;综合布线项目。(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电气资产总额为10,478.57万元,负债总额为8,764.64万元,资产净额为1,713.9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7,118.51万元,净利润为-79.84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永鼎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芦墟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8日
业务范围:电线电缆、同轴电缆的制造和销售;光纤、光缆、通信设备的销售;铜铝材料、铜铝压延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通信综合集成系统网络的设计、开发、安装和维护服务;从事光电缆领域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电缆总资产9629.70万元,总负债6049.87万元,净资产3579.8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6970.44万元,净利润20.71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B4楼18楼385室(自贸区武汉区)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9月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业务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管理、光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住宅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光电子集团总资产261.69万元,总负债23.438.25万元,净资产2.733.4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 14086.92万元,净利润为-2068.17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75%,李鑫25%。公司与李鑫无关。
(八)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物瑞创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B1栋901室(武汉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20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物瑞创芯资产总额为2835.35万元,负债总额为2.246.16万元,资产净额为589.1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697.81万元,净利润为-379.73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电子集团持股51.2195%,Wooriro CO.,Ltd.公司与股东Woriro持有48.7805%的股份 CO.,Ltd.没有关联关系。
(九)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永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都园路2060号4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特种光纤、光缆、数据电缆、光纤陀螺、光纤配线架、光纤分离器、光纤放大器、通信光纤交接器、光接收器、光缆接头盒、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光电子资产总额2.965.38万元,负债总额265.56万元,资产净额2.69.8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190.20万元,净利润-427.15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城市工业园区山连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路庆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生产先进的电子线束、汽车线束、组合仪器;开发先进的电气设备;销售自己的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的业余房屋租赁;商业信息咨询。(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金亭资产总额为153、556.31万元,负债总额为105、094.85万元,资产净额为48、461.4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68、535.30万元,净利润为21、146.96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一)被担保人名称: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越秀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路庆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线束、汽车线束(包括新能源汽车线束)、组合仪器;开发电气设备;销售自己的产品;从事线束领域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 苏州金亭总资产98,941.78万元,总负债102,515.17万元,净资产-3,573.3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218.03万元,净利润651.96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亭持有其100%的股权
(十二)被担保人名称:金亭汽车线束(武汉)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B4栋18楼449室(自贸区武汉区)
法定代表人:路庆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9日
经营范围:高级电子线束、汽车线束、组合仪器制造、销售;电气设备研发。(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金亭总资产为20858.02万元,总负债为22491.36万元,净资产为-1633.33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48824.03万元,净利润4618.97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亭持有其100%的股权
(十三)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越秀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光纤、光纤产品检验检测设备、光纤设备、光纤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光纤工程安装服务、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营业执照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光纤资产总额为15、835.32万元,负债总额为14、915.52万元,资产净额为919.8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38、934.96万元,净利润为3、363.38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四)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鼎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来秀路新黎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13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业务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离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离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鼎鑫资产总额为5074.44万元,负债总额为432.18万元,资产净额为742.2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813.82万元,净利润为-506.26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光电子集团控股子公司55%,张登伟持股36.9%,武汉悦动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公司与其他股东无关。
(十五)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海外人才大楼A座18楼195室(武汉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30日
业务范围:芯片、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通信设备(不包括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研发、生产、批发和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包括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光电子资产总额为80050.31万元,负债总额为6008.10万元,资产净额为2042.2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7.491.88万元,净利润59.75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电子集团70%,武汉同心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公司与武汉同芯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关联。
(十六)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盛达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318国道74K芦笋段北侧吴江区黎里镇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五金交电、电气设备、塑料制品、插头、面板、开关、配线架、软件销售、铜、铝材、铜、铝压延加工、铜、铝产品销售、工业投资、各种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的自营和代理。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营业执照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盛达总资产10740.00万元,总负债7723.54万元,净资产3016.4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85.58万元,净利润170.15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70%,甘贵生25%,张晓峰5%;公司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十七)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芦墟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5日
业务范围:信息技术领域光电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及附件、光模块、芯片、通信电源、电源模块、光缆及光缆组件、电缆及电缆组件(不含橡木和塑料)、金属柜、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元件、仪器仪表、连接器(不含橡塑)、机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光电子资产总额为10万元,192.56万元,负债总额为10万元,886.71万元,资产净额为-694.1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70023.42万元,净利润为-899.80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电子集团55%,上海宏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公司与股东上海宏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关联。
(十八)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桑田岛科技园1号楼5003室
法定代表人:建军
注册资本:1400元,285.714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销售:高温超导线(带)材料、薄膜、高性能金属复合功能材料、超导磁体、检验检测设备、超导设备、化工产品研究、销售、上述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房屋租赁、展览服务、生产所需设备进口业务、自产品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新材料资产总额为226.09万元,负债总额为5.914.63万元,净资产为-3.68.5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309.54 净利润为-1万元,616.85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超导50.4%,中新苏州工业园风险投资有限公司19.6%,建军21%、肖益平5%、古宏伟4%;公司与其他股东无关。
(十九)被担保人名称:成都鼎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楼B区8楼,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网络和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预防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光通信设备制造(分公司运营);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鼎集资产总额为149.46万元,负债总额为125.27万元,资产净额为324.18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91.85万元,净利润为-319.00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电子集团55%,苏州舟过重山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夏健5%;公司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预期担保金额。在上述担保金额内,根据实际担保金额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本年度担保预期提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的要求,在审议的提案权限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并继续披露实际担保金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项目主要是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仔细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该担保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必要合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将在2023年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信贷提供担保,以确保其正常运营的营运资本需求,帮助其日常业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计划今年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了可控风险的有效监控措施。但提醒公司管理层密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全面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有对外担保风险,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有效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预期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担保事项为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提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总额为309,392.0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24,413.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4.6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0,718.0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7,04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42.24%。上述情况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7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 投资金额: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金额可在使用期内滚动。
● 2023年4月15日,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特殊风险提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事故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和财务管理,增加资本回报,为公司和股东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产品,可在使用期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所有资金均来自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包括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方式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保全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金融产品受托人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金融机构,与公司无关;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的金融产品。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和财务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限额范围内具体实施和处理。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个人财务管理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含1年),资金限额可在授权期内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产品,资金额度可在上述期限内滚动使用。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计划投资的品种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事故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具有保本协议或低风险的短期金融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目标的金融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安排相关人员对金融产品进行估计和预测,并及时分析和监控金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度。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金融产品,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会计工作。
公司参与者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参与者和其他知情人员不得投资与公司相同的金融产品。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金融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本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可以通过适度、可控的金融产品投资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金融产品,在严格风险控制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 在此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在本月内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8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业务成果,公司对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并对有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2年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7000元,461.73万元,具体细节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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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值准备说明
(一)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具有相同账龄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情况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年龄和整个预期信用损失率的比较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坏账准备4000元,263.26万元。
(二)库存价格下跌准备
根据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以低成本和可变现净值计量,存货降价准备按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直接用于销售的库存,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根据库存的估计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需要加工的库存,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的成本减去估计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存货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无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可变现净值,并与相应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价格下跌准备的提取或转回金额。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48.24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减值合同资产,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不包括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融资成分,公司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71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果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减值,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减值准备按差额确认。
2021年3月,公司将公司持有的武汉永鼎光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通)11.9%股权转让给苏州龙驹创合风险投资合伙(有限合伙)5%,北京明智倡导新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4.9%,武汉同心元创科技合伙(有限合伙)2%。上海中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中评报表转让价格〔2021〕第0044号《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武汉光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以武汉光通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评估的永鼎光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34500万元为参考。确定永鼎光通11.9%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对应永鼎光通总估值3.5万元,4.16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光通36.55%的股权,不再控制武汉光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2792.50万元按照光通总估值3.55%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根据2022年嘉瑞评估报告(2023)第0042号评估报告和武汉光通公司近三年的盈利能力,判断其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公允价值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计提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减值准备149.17万元。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的部分全资子公司使用寿命长。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使用频率较低。现阶段不能用于其他项目,未来改造的可能性不大,有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八号-资产减值》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谨慎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范围内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450.61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六)商誉减值
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关联公司股权、增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永鼎致远原股东莫思明、陈雅平、王秋峰分别持有的11%、6%、与此同时,公司向永鼎致远增资2.28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永鼎致远43.57%的股权。公司于2016年10月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6年10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于2016年10月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6年10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买方应确认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获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商誉。收购形成了298、610、978.85元的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为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价值,公司聘请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永鼎致远涉及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中盛评论[2023]号。0031),包括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合可收回金额22740.00万元,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2,商誉减值损失248.12万元,本期需确认145.22万元。
三、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61.73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本次减值准备将减少2022年公司总利润7000元,461.73万元,相关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
四、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平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的原则,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减值准备后,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减值准备后,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为资产减值做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4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对公司年度银行信贷申请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计划为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6万元,不收取任何担保费,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0829.8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1070.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83.47%。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计划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信用计划,为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信用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6万元,具体担保期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综合信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确定,担保金额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银行信贷申请提供担保预期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莫思明、张功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事先批准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相关交易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期及相关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0829.8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1070.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83.47%。
二、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各种项目建设活动、进出口代理、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风险投资(未上市企业限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包括职业中介活动和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和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非住宅房地产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和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和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和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的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电机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近年来,永鼎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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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集团持有公司28.23%的股权(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信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为免费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永鼎集团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担保提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永鼎集团将根据银行要求与银行签订最终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年度银行信贷申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收取任何担保费,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反映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相关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查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期及相关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事先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反映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支持,遵循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原则,满足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查过程中,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和相关交易,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本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或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审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监事会同意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和相关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交易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必须避免表决。
相关交易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七、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0829.8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1070.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83.47%。以上无逾期担保。
八、网上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先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书面审计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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