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坤泰股权证券代码:001260序号:2023-00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53号)审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5亿港元,每股面值rmb1.00元,发行价为14.27元/股,募资总额为rmb41,026.25万余元,扣减发行费(没有企业增值税)rmb5,623.23万余元后,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35,403.02万余元。募资已经在2023年2月13日划至企业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2023年2月13日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容诚会验[2023]100Z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状况
为加强募资管理方法,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企业于近期与募资重点银行开户金融机构及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2月14日,企业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内容
招标方:山东省坤泰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方”)承包方:募资重点银行开户金融机构丙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丙方”)
1、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2、丙方做为甲方的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丙方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半年对招标方募资的放置和应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3、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陈敬涛、傅国东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资金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资金的相关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资金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工作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资金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4、承包方分月(每个月28日前)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并密送丙方。承包方理应确保银行对账单具体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5、招标方一次或是十二个月内总计从资金中取出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是募资净收益的20%的,承包方应当立即以发传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资金的开支明细。
6、丙方有权利根据有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本协议书第十一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议法律效力。
7、承包方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向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告资金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资金情况的,招标方或是丙方有权要求招标方单方停止本协议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资金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生效日无效。丙方责任至持续督导期完毕之时,即2025年12月31日消除。
四、备查簿文档
经多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坤泰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3日
证券简称:坤泰股权证券代码:001260序号:2023-004
山东省坤泰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省坤泰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证券简称“坤泰股权”,证券代码“001260”)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2日持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依据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二、企业关注并核查相关情况
对于企业股票异常波动,企业对相关事项展开了审查,同时向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核查,没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信息,关于说明如下所示:
1、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已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最近公司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企业、大股东和实控人不会有有关本公司的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或处在筹备时期的重大事情;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动期内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6、经自纠自查,企业不会有违背公平信息披露要求其他情形。
三、存不存在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本董事会确定,我们公司现在还没有一切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本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风险防范
1、企业通过自纠自查不会有违背信息内容公平公正公布的情况。
2、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
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山东省坤泰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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