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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3、股东应在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上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投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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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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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2022年和2023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上午09:00-10:00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至04月26日(星期三)16日:00前登录上海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lante.com.cn提问。公司将在解释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方便投资者对公司2022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2023年4月27日上午,公司计划:00-10:00召开2022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简报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简报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与投资者就2022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进行互动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 说明会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举行:00-10:00
(二)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
董事、副总经理姚亮:
董事、财务总监朱家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
独立董事:徐攀
四、 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09:00-1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二)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至04月26日(星期三)16日: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择此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lant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解释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俞周忠、郑斌杰
电话:0573-83382807
邮箱:IR@lante.com.cn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和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锁的51.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从402、845、000股减少至402、333、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02、333、000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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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蓝光学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3.5万元,限额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期限内”)。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殊风险提示:公司按照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性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运营为基础,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绩效风险等。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交易目的
公司将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计划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外汇金额不得超过3.5万元(按每笔交易汇率折算)。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长期外汇结算和销售,仅限于实际业务中发生的货币。主要货币有美元、欧元、港元等。交易对手是银行等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回收利用。在上述限额范围和期限内,考虑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便利性,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限额内履行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银行作为交易员,明确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签订合同和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相关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按照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目标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化而造成损失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性高,可能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发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同到期未履行合同造成违约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变更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6、其他风险:在开展具体业务时,如果操作人员未能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可能会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交易机会丧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长期外汇结算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和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完善制度、工作程序不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避免和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简单盈利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和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率损失;
4、公司审计部门将监督检查决策、管理、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规性,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四、交易对公司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公司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让》、《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和指南。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需求,这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相关事项已完成必要的合规审批程序,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完善了审批流程,实施了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实,保荐人认为:
1、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确保出口业务不会因汇率变化而造成巨大不可控的汇率损失。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避免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蓝特光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七、网上公告附件
(1)《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财务管理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7日,浙江蓝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为000万元(含本数)委托理财。资金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限额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本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金额不得超过7万元。在上述金额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未到期投资产品的总本金不得超过7万元。
(3)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限额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机构作为受托人,明确金融金额、期限、金融产品品种、签订合同、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拟购买金融产品的受托人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本公司无关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适当的干预,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资本保全约定的委托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可能影响金融产品的预期回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进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同时,建立分类账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资金使用会计账户,做好资金使用会计工作。
2、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合理安排和选择适合理财产品的类型和期限。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金融产品投资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和损益,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核实会计处理。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在规范经营、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财务管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财务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投资收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确保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入,满足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查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发布会议通知,2023年4月17日结合现场沟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毅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后,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总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六)《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票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和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和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换届选举和选举的议案》
1、钱晨斌被提名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陈宇被提名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选举和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徐云明先生、王芳立先生、姚亮先生、徐梦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黄腾超先生、潘林华先生、程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黄腾超先生、潘林华先生、程军女士均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程军女士是会计专业人士,具有高级会计职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变更,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一致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计投票制度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选举生效三年。
三、其他说明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资格要求不得担任
在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情况下,上述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影响
政治处罚或交易所处罚,没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事情的其他情况。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可以胜任独立董事
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有关独立董事资格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四届监事仍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以促进公司的标准化运作
并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云明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在嘉兴有色金属压缩厂担任质检科长、嘉兴复合织物厂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涂料厂担任厂长;2003年8月至2011年5月担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担任蓝特光学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云明先生还担任浙江蓝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
王芳丽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8月至2001年10月在浙江东菱有限公司阳光酒店工作;2001年11月至2014年4月担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担任蓝特光学董事;2014年4月至今担任嘉兴万娇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姚亮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12月加入蓝特光学,担任销售业务员、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今担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蓝特光学董事。
徐梦莲女士,199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15年6月以来,她一直在蓝特光学董事会秘书处工作。自2020年4月以来,她一直是蓝特光学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腾超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学位、教授、博士导师。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浙江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后移动站工作,2007年9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17年12月至浙江大学教授。
潘林华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律师职业资格证书。1992年8月至2003年7月担任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中学教师、教研组长;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浙江君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21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端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程军女士,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1年8月至2006年5月,先后在浙江建阳工具厂、嘉兴嘉北信用社、天安保险嘉兴分公司、大众保险湖州分公司工作;2006年5月至2021年1月担任嘉兴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浙江嘉源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纪检审计部、审计法务部经理。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陈斌先生,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环境工程专业。2012年11月至2018年3月担任浙江嘉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保总监,2018年3月担任蓝特光学管理部部长。
陈宇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1995年9月至2006年1月担任上海新兰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2006年2月至2007年6月担任北京宜中通达金融公关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担任无锡宝联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投资经理;2008年12月至2017年1月担任博信(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级副总裁;2017年2月至今在上海子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兰特光学监事、浙江中达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蜂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中科智达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优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2020年终止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和废除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7日,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和废除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3日,公司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没有任何异议,也没有反馈记录。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验证意见》(公告号:2020-015)。
(4)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号:2020-014)。
(5)2020年12月2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6)2021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8)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回购和废除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和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1.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同意废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1.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和通知债权人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2-036)。
(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06)。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1.2万股)回购注销手续。
(1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和废除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阶段的公司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情况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回购注销和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作废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的计算口径与“净利润”指标一致。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3098号),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考核期绩效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和取消剩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76500股,剩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被授予但尚未归属于378000股。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状况等变化,公司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董事会决定终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取消第三个限制期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76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78,000股作废但尚未归属。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2021年6月23日,公司实施2020年股权分配方案,每10股分配1.5元现金。
2022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分配方案,每10股分配1.5元现金。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而获得的上述现金股息实际上并没有分配给我,而是暂时由公司管理,在限制性股票解锁时作为应付股息支付。如果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根据激励计划,如果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相应的业绩评估目标B,所有激励对象可以解除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公司根据授予价格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将不再向所有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应的上一年度现金股息发放给自己。
综上所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0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所有回购资金均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单位:股
■
股本结构的最终变化以回购注销后的公告为准。
四、终止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激励计划终止当天估计未来
足以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股权工具数量(假设未终止股权激励计划),预计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并一次性计算
取消当期。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最终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勤奋和尽职调查。
公司将继续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取消和废除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取消和废除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承诺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终止激励计划之日起三天内
股权激励计划将在一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决定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并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同意以12.00元/股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执行。
3、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有关董事应当避免表决,并符合有关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所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锁/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终止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已被授予但尚未解锁/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终止和回购、注销和无效,但尚未解锁/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所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锁/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终止激励计划、回购取消和取消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终止和回购取消的无效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应及时履行终止和回购取消的无效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相关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子公司
申请2023年授信额度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7日,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信用额度的议案》 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以抵押、质押、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最高信用额度,包括贷款、担保、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外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3年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信用额度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
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时办理信用申请业务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融资、开户、注销等相关申请),以及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程序。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营业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票)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因此仍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 披露年度业务数据;除上述基本信息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日常实际情况。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去年年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提到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措施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
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督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来,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监督管理措施31人、自律监督措施2人、纪律处罚3人,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无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可能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公司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审计费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20万元。
2023年审计费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最终协商确定审计人员的情况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所需的工作量,以及公司的收费标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费(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认为天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标准,勤奋、公平、合理的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3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见《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4)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存放
专项报告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0]1929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41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3.026.90万元。513.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513.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天健[2020]377号验资报告。
(二)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年终余额
单位:万元
■
【注】实际余额募集资金与余额募集资金的差异是公司暂时补充营运资金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蓝光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以下简称“管理措施”),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募集资金的标准化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达后,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9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南湖分行、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资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5067.79万元,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20.230.59万元。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2022年,公司未更换募集资金。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万元(含1.0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15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3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4万元的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022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如下:
■
(5)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2022年,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2022年,公司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不使用超筹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2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由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上述两个募集项目涉及的基础装修和设备采购受到限制;同时,由于VR/AR下游终端产品市场推广节奏低于预期,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与原计划相比,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9月和2022年12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用完。
2022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集项目进行额外投资的议案》。结合募集项目的实际建设,公司计划调整项目总投资,在原计划投资项目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23。筹资项目增加投资650万元,延期至2023年6月。预计该项目将在2023年6月底前达到预定的可用状态。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储存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认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对蓝特光学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储存和实际使用的验证报告,结论如下:蓝特光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中国证监会公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2022年蓝特光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储存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蓝光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财务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蓝光学不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与披露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的使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荐机构对2022年蓝特光学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未变更。
[注2] 公司在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金融产品收入中的136.96万元用于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注3] 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仍处于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的可用状态。
[注4] 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仍处于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的可用状态。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
●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自身的发展需要,公司在2022年不分配利润。
●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68、395.87元,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5、690、406.5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8、676、154.3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制定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如下:本年度计划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不转为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不计划分配利润的说明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自身的发展需求,公司在2022年不分配利润。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光学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细分行业为光学光电子行业。光学光电子是集光学、机械、材料、电子、计算机、半导体于一体的科学技术。随着新一代信息和智能技术的发展,光学技术与成像、传感、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密切相关,逐步实现现代光学制造技术与电子、信息、半导体等技术的跨境融合。行业内企业需要不断投入资金,不断开发新技术,更新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和性价比,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二)公司的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光电子细分领域,具有丰富的精密光学元件生产和技术研发能力,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满足下游应用客户的最新需求,为客户提供性能优良、质量稳定的产品,公司的许多产品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结合上述公司的行业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仍需要不断增加资本投资,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高订单交付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
(3)利润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公司净利润为96、068、395.87元。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5、690、406.5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8、676、154.36元。公司需要投资新产品、新技术的持续技术研发和新项目的建设,以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期,研发投资大,资金需求大,需要足够的资金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目的和计划
2022年,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积累至下一年,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全票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充分考虑了当前的经营状况、资本需求和公司未来的发展状况后,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计划,2022年不分配利润,不分配红色股票,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利润和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长期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利润分配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利润分配计划结合公司利润、未来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短缺,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蓝特光学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届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书面发布,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通讯。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郑振荣先生、李勇军先生、徐攀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上述职务。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内容(www.sse.com.cn)《2022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内容(www.sse.com.cn)《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总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年报》和《2022年年报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徐云明、姚良、朱家伟等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www.sse.com.cn)《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日关联交易不超过150万元,主要交易内容是从嘉兴市洪合镇地面水处理厂购买地面水。
投票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董事王芳立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和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姚亮,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和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徐云明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王芳立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姚亮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徐梦涟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黄腾超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潘林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程军是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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