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7版)
详见2023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查了《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及其效果。
详见2023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披露。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审议通过的》〈公司监事2022年的工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公司监事2022年工资确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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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2022年的工资,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监事徐达理先生的工资,监事徐达理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员工代表监事孙志忠先生的工资,员工代表监事孙志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23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08)。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2022年审计过程中,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更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苏亚金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详见2023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3-009)。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2023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制度见2023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99 简称证券:晨光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批准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0] 经1393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元、132元、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达,经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399、584、095.90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99、584、095.90元,定期存款为3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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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制定了《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0年8月,公司与保荐人国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九江银行有限公司湖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湖口分行、招商银行有限公司九江湖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和使用公司筹集的资金。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项目募集资金3819.94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入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均用于“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2022年2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国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2022年2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国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详见《晨光新材料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10),于2022年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和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用于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0万.00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仍用于投资“年产6.5万吨硅基新材料技术改造扩能项目”。2022年6月,公司与九江银行湖口支行、国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晨光新材料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31),20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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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公司不存在筹资项目的早期投资和置换。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四)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2021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限额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限额内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1年8月17日披露的《晨光新材料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1-023)。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限额自上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有效,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限额内处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2年8月20日披露的《晨光新材料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3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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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公司不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六)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不使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转移到自有资金账户。这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使用的资金。详见2020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料公告》(公告号:2020-018),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2年,公司用募集资金代替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62、263、916.03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功能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为“年产2.3万吨特种硅酮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功能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3.819.94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入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均用于“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不足部分。详见《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2-007),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和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0万.00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仍用于投资“年产6.5万吨硅基新材料技术改造扩建项目”。详见《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2-018),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没有违规行为。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非法储存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
7.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验证报告》(苏亚鉴[2023]10号)。报告认为,晨光新材料董事会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的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2022〕编制2号)及相关格式指南,如实反映了晨光新材料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发起人国源证券有限公司发布了《国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专项验证报告》。经核实,发起人认为:晨光新材料2022年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规范经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募集资金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9.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元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专项验证报告》;
(2)苏亚金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的《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验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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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尚未使用的“功能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3.819.94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入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上表填写本金3.698.98万元,详见《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2-007),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附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今年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一致。
注2:尚未使用的“功能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3.819.94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入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上表填写本金3.698.98万元,详见《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2-007),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证券代码:605399 简称证券:晨光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泰中心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去年年底合伙人数量为44人
去年年底注册会计师人数326人
上年年底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最近一年的总收入(经审计): 42,526.43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最近一年(经审计):35,106.0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近一年:10,720.31万元
上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5家
上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10家
上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为7万元,858.71万元
上一年上市公司审计费为1000元,627.52万元
去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家
去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6家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苏亚金成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来提高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为1.5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可以覆盖审计失败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有1起执业民事诉讼,仍在审理中,可能在执业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苏亚金成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近三年(2020年至今),员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名注册会计师:周琼女士于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开始在苏亚金城从事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约上市公司2家,上市公司3家。
签约注册会计师:胡文辉女士于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约上市公司1家,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薛万如女士于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城执业,201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审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上市公司10家,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近三个完整的自然年度和当年)不受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苏亚金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可能性。
4、审计收费
苏亚金成的审计服务费是根据业务责任的重要性、简化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以及各级实际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来确定的。本期审计费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15万元。上期审计费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审查苏亚金成会计诚信记录(特殊普通诚信记录资格证书及相关信息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
苏亚金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在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履行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实践标准,成功完成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鉴于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更适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事前认可意见
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平的实践标准,勤奋负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请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平的实践标准,勤奋负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99 简称证券:晨光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票据池业务额度从不超过(含)5亿元增加到不超过(含)8亿元。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开展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详见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号:2022-058)。
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振兴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量票据资产,提高营运资产的使用效率,改进和优化营运资本管理,节约融资成本。随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发挥票据池的积极作用,公司计划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票据池限额的基础上,将票据池业务实施限额从不超过(含)5亿元增加到不超过(含)8亿元,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招商银行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本金额可回收利用。
(一)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业务。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商业票据票据识别、查询、存储、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提供商业票据提取、贴现、质押发票等,确保公司经营所需的综合票据增值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和子公司。
(三)与金融机构合作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与公司无关。
(四)实施额度
增加的票据池业务金额不得超过3亿元(含)。增加金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金额不得超过(含)8亿元的票据池金额,有效期内可回收。
(五)有效期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发展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年内有效。具体业务发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采用最高质押、担保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含)8亿元。
二、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提高票据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的成本和风险。
2、有利于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利用,解决购销活动中收付票据的期限和金额
配额错配问题,减少货币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在对外结算方面,公司可以最大限度地将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降低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开展票据池业务,应收账款到期日可能不一致,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可能对公司资金的暂时流动性产生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在池中替换新收据的存款来消除这种影响,并尽可能防止资本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为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支付款项的票据。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由于质押票据金额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增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联系,建立账单池分类账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账单的托收和支付,并安排公司新收到的账单进入池,以确保账单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限额和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经营决策权,并签订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账单池的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和监督票据池业务的发展。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
5、增加不超过(含)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实施金额,即合作银行质押、抵押累计余额不超过(含)8亿元,增加票据池业务金额,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增加账单池业务金额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其次,账单池业务风险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账单池业务风险可控。
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网上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99 简称证券:晨光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以及预期担保金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晨光”)、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晨光)
● 担保金额:2023年,公司计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和安徽晨光提供不超过(含)18亿元的担保。其中,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提供不超过(含)12亿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安徽晨光提供不超过(含)6亿元的担保。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
一、2023年申请授信及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不超过(含)18亿元(不超过总信用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本需求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授信业务的办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银行的综合信贷可用于银行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信贷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的综合信贷额度不等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和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和安徽晨光提供不超过(含)12亿元、不超过(含)6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各种担保方式的结合。担保业务的办理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限额范围内审批和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信用额度和预期担保额度的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担保的基本情况预计如下表所示:
■
在预期担保金额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内新成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整;在调整过程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金额。
二、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MABM9AWR8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4日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工业园区云天中卫创新空间四楼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化工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催化材料及添加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处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开发、非食用盐销售(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958.91万元,总负债61.74万元,净资产2.897.1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2.83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8.819.62万元,总负债4.025.52万元,净资产4.794.10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3.07万元。
(二)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WLQGY5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苏州路,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公园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销售、专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制造销售、合成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制造销售、新催化材料及添加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处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限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6,833.65万元,总负债7,154.54万元,净资产9,679.11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15.40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3,102.36万元,总负债13,579.36万元,净资产9,523.00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56.1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上述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保业务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具有偿付能力,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和决策,及时控制其信用状况,可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本需求。公司的外部担保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付能力强,信用风险低。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可以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担保的内容和审查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交易和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子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信用额度和预期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和逾期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计划提供18亿元的外部担保(仍需股东大会批准),均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占上市公司股东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1.99%。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无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99 简称证券:晨光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筹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批准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0] 经1393号批准,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元,132元,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达,经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年产6.5万吨硅酮新材料技术改造扩建项目”是公司募集项目之一,计划投资6187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资43600.00万元。
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5万吨硅新材料技术改造扩建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3.6万吨硅新材料和0.5万吨钴新材料项目建设,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足;扣除上述36,剩余的募集资金在000.00万元后仍用于“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术改造扩能项目”。详见《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2-018),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三、筹资项目进展情况
部分产品设备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的要求。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志着部分产品在募集投资项目中取得了关键阶段性进展,为部分产品的生产提供了保障。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将继续加快筹资项目的进度。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生产许可证取得后,部分产品将正式进入生产阶段,进一步丰富产业链产品品种,有利于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业务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产品从正式生产到全面生产需要一定时间,未来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实际效益和预期效益差异等风险。请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99 简称证券:晨光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3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南13化工”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披露如下:
1.实现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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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氨基硅烷产品包括KH-55(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CG-602(N-β-(氨乙基)-γ-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KH-792(N-(β-氨乙基)-γ-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环氧基硅烷产品包括KH-560(γ-(2,3-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环氧丙氧);含硫硅烷产品包括CG-Si69-[γ-丙基(三乙氧基硅)-四硫化物)、CG-Si75(双-[γ-丙基(三乙氧基硅)-二硫化物);乙烯基硅烷产品包括CG-171(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CG-151(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CG-172(乙烯基三(β-甲氧基乙氧基)硅烷);原硅酸酯产品包括CG-502(四乙氧基硅烷)、CG-Si40(聚硅酸乙酯-40)。
注2:根据公司产品生产销售的实际情况、重要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从2023年第一季度开始,从“单一主要产品”到“系列主要产品”,可以更好地反映大多数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
注3:上述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是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上述销售额为无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化
(1)主要产品价格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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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价格为无税价格。
(2)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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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投资者只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没有明确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请谨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99 简称证券:晨光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换比例:公司计划向全体股东每股发放0.4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资本公积转换为全体股东每股0.3股。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每股分配(增加)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增加)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2022年,公司计划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6、101、200.0元(含税),占今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以下。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处于相对快速的发展阶段。为了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确保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年产30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和“年产30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是公司积极推进的重点项目建设万吨硅基及气凝胶新材料项目等项目需要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股本方案内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1、290、181、147.99元,经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计划根据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分配利润,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具体计划如下:
(一)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0、253、000股。 96、101、2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5%。
(2)公司计划以资本公积转换股本,每10股转换3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0、253、000股,转换后,公司总股本为312、328、900股。
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债券转换/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转换)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转换)总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
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8、679、413.7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3、547、074.4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6、101、200.00元,占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不足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在行业及发展阶段的情况
由于行业技术、产品创新和下游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行业。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技术不断改进。受宏观经济运行和上下游供需状况的影响,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会随着整体经济状况或上下游产业的变化而波动,对功能性硅烷产业的影响会更加突出。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安全和“双碳”政策的出台,功能硅烷行业的发展要求和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技术研发、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投资增加。
公司坚持“绿色、专业、创新”的发展理念,依托现有的循环生产体系,通过推进项目建设和技术改进,进一步优化和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扩大功能性硅烷的品种和产能。
(二)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现金股息回报,严格执行《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计划,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正处于相对快速的发展阶段。为了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确保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年产30万吨功能硅烷项目”、“年产30万吨硅基、气凝胶新材料项目”等重点项目的建设,需要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
(3)公司保留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目的和预期收入
1、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公司继续推动产业链延伸,加强要素保障,提高配套能力,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万吨功能性硅烷工程”、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晨光新材料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25)和《晨光新材料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25)“年产30万吨硅基及气凝胶新材料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大量资金需要持续投入。
2、加大研发、安全环保投入。为提高生产“绿色”水平,公司继续开展功能硅烷高效、绿色生产技术研究,优化现有功能硅烷合成线路,开展新功能硅烷合成生产技术研究,继续开展功能硅烷和新硅烷的应用研究,根据下游产业的需要开发功能硅烷,掌握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功能硅烷核心生产技术,公司需要增加研发投资。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公司开发了以气凝胶为代表的硅基保温材料,研究了其下游应用,需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环保治理、节能降耗的投入。
保留未分配利润的可持续投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未来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计划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考虑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考虑到公司2022年的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本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计划,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增加股本计划符合公司经营业绩和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实施上市公司现金股息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南3上市公司现金股息、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该计划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99 股票简称:晨光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换股本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的议案》〈公司章程〉拟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修订《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40、253、000股总股本为基础。9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增加至312、328、900元(以工商登记为准)。
(下转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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