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3-21
河南蓝天燃气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
(2)股东大会地点:河南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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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国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赵欣,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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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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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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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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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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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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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工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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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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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预期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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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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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是一项特别决议,需要参加投票的股东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预期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已获得参加股东大会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志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友
2、律师见证结论:
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2022年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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