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456证券简称:国联证券公示序号:2023-01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买卖简述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7日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融基金100%股权的议案》,允许企业通过挂牌方法回收中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融信托”)所拥有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融基金”)51%股份,在企业获得中融信托所拥有中融基金51%股份前提下,企业将根据协议书转让方法回收上海市融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市融晟”)所拥有中融基金49%股份。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在2023年2月8日公布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中融基金100%股权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5号)。
2023年2月14日,企业与上海融晟签订了《关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在2023年2月15日公布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融基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6号)。
2023年2月16日,企业拍得中融信托所拥有中融基金51%股份,并和中融信托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合同》,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在2023年2月17日公布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融基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7号)。
二、买卖工作进展
由于,上海市融晟所持有的中融基金剩下24.5%股份还是处于质押贷款情况,公司在2023年2月22日与上海融晟签订了《关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承诺企业不会再回收以上还是处于质押贷款状态下的中融基金24.5%股份。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结合公司与中融信托、上海市融晟签订的相关协议,企业收购中融基金的股份比例为75.5%。相关协议需待回收中融基金事项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才可起效。
三、风险防范
回收中融基金股份事项需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才可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企业将依据相关事宜的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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