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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和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1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与发起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没有重大区别。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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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资募集项目募集资金32、669、19万元,补充营运资金8万元,今年投资112、669.19万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补充营运资金8万元,其余用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工项目,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可转换债券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21年5月26日)至募集资金到达日(2022年6月29日),公司实际投资1250.43万元,发行费用307.75万元(不含增值税),自筹资金158.1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施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投资募集项目和发行费用的事项。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在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四)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5)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在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没有存储、使用、管理和披露募集资金的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认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发布了《募集资金年度储存和使用情况认证报告》(天健审字[2023]3-166号),认为:
2022年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储存和使用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2022年新疆天业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储存和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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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号:临 2023-034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31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根据上述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的会计和报告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会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没有重大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号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31),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根据上述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的会计和报告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没有重大影响。
2023 年 4 1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十七届董事会和第八届十五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号 号),公司自己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前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的会计处理”和“损失合同判断”的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号) 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影响相关期间披露格式和相关报表项目的列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没有重大影响。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会计〔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会计[2022]31号)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同意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有限公司八届十七届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五届监事会决议
3、新疆天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八届十七届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八届十七届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简称证券: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8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张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立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张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张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八届十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张丽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衷心感谢张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简称证券: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四)召开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地点
日期:2023年5月25日 11点30分
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25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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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存在 2023年4月20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4、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0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的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账户参与在线投票。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或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一类别,已分别投票表决。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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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手续:
1、法定股东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件登记,必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上述信函或传真登记应附在上面 1、2 本款所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应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的公司股份,由证券公司委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名义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单上。 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情况下,可以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的公司股票的投票权。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马晓红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3)注册时间:2023 24日上午5月23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30。
六、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住宿和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八届十七届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号:临 2023-040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现金管理金额:1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 现金管理期限:34天
●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2003年3月7日,第八届15届董事会和第八届13届监事会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短期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超过 12 个月)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产品、收入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限额、品种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回收滚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见公司2023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0)。
一、现金管理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
2、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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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内部控制委托财务管理相关风险
本次购买的金融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资本保全收益凭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和自有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未超过董事会批准的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金融资金的运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并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为了控制风险,公司只能在上述金额内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内的金融产品。
(2)使用闲置的自有资本投资产品,需要提前评估投资风险,把资本安全放在首位,做出谨慎的决策。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资和项目进度。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和相应的损益。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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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托人的情况
本次购买金融产品的受托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相关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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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 2022年年底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90%、45.51%,购买大额理财产品时不存在负债大的情况。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委托财务管理纳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收到的财务收入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入”科目。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金融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产品属于资本保护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适当地进行干预,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增值。虽然购买的金融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入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委托自有资金理财的余额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余额为1万元 不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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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号:临 2023-031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07、358、596股,每10股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发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至下一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债券转换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金额。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公司2022年净利润853、215、790.98元,去年结转未分分配利润5、124、512、476.00元,年底可分配利润5、724、464、886.74元,其中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497、310、256.27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期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计划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基础上,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元(含税)的现金红利,不发送红股,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至下一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债券转换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金额。
二、今年现金分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853、215、790.9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向股东分配利润1.497、310、256.27元。公司计划在2022年分配170、735、859.60元的现金股利。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的行业状况及特点
氯碱化工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本原材料行业,我国氯碱行业从高速到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政策指导和行业努力下,聚氯乙烯生产能力增长持续放缓,截至2022年底,我国聚氯乙烯生产企业71家,总产能2810万吨。市场需求开始收紧,库存不断积累,聚氯乙烯市场整体波动下降趋势,目前一直保持低冲击,企业效率差。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公司继续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坚定围绕核心主营业务发展壮大,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近年来,氯碱化工资产不断收购,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23年仍是公司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继续深入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技术转型,继续提高企业安全、环保、信息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3)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需求
“十三五”以来,公司不断收购氯碱化工资产,“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等废水泥一体化产业联动绿色环保循环经济产业链逐步完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215、790.9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7.92%,638、306、767.84元。主要原因是聚氯乙烯树脂产品销售单价波动下降。
考虑到当前资产和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相应增加;天辰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相关安排;技术创新项目的资本需求;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风险响应能力,保护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应积累一定的资金,以应对后续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
(4)保留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目的和预期收入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22年母公司可为股东分配利润1.497、310、256.27元。2022年发行现金股利后,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如下:
1、公司计划以258万元和389.07万元收购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彻底解决公司与天业集团的潜在竞争。
2、公司继续推进技术改造创新项目,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开展节能降碳、提高产品质量、攻关新项目、研发新产品等。在技术储备的同时,需要资金支持,不断建设和完善现有氯碱化工智能工厂和国家绿色工厂。
3、在复杂国际和国内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下,为公司规模扩大后增长的营运资金做好准备。
目前,公司仍处于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存在一定的财务压力。为了更好地为股东创造利益,公司将保留部分未分配利润,以支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实施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注重现金分红政策。原则上,连续三年不少于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保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外商投资、资产和股权收购、设备采购、营运资金补充等资本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有计划、逐步实现公司未来规划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也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提案: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9、727、737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股利1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发放现金股利,实际发放现金股利141、972、773.70元。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提案:以公司总股本1707、354、26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股利1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发放现金股利,实际发放现金股利170、735、426.00元。
2022年,董事会计划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基础上,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元(含税)的现金红利,不发放红股,也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至下一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债券转换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金额。
2020年、2021、2022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88、652.20万元、163、830.68、85321.58万元,近三年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12601.49万元,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4834.41万元,是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42.93%。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2、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号现金股息(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1号、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3)股东回报计划的要求,适应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利润水平、资本需求和现金流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反映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反映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投票程序,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核实利润分配计划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股息(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操作,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计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当前业务发展需求、利润水平、资本需求和现金流,不损害股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号:临 2023-033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公告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计划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为公司子公司不超过2.5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计划,实际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无担保金,无反担保
●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公司批准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3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28500万元,其中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 担保计划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概述
2023年4月18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万元的银行贷款,主要为核心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无反担保,其中:公司计划为石河子天宇新实化工有限公司2.5万元,天威水泥有限公司35元,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万元银行贷款担保,为后续拟建项目提供9万元银行贷款担保。上述担保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担保金额可在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调整使用。如果后续拟建项目为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则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担保金额可在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调整使用。后续拟建项目为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实际担保将及时公布。
同时,要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子公司银行贷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担保金额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担保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石河子天宇新实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9日,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杰注册资本1.2万元,主要从事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盐酸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72951.70万元,总负债48401.32万元,净资产2450.38万元,资产负债率66.35%。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2、644.14万元,净利润2.835.85万元。
2、天威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刚,注册资本2万元,主要从事水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95472.36万元,总负债59637.05万元,净资产35835.31万元,资产负债率62.4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1,175.37万元,净利润401.48万元。
3、天能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5日,法定代表人杨友新,注册资本2万元,主要经营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电石、盐酸、水泥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火力发电、热生产和供应。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83、927.96万元,总负债70、114.88万元,净资产413、813.08万元,资产负债率14.49%。2022年营业收入86,475.6净利润73万元,924.3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银行贷款是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为核心子公司及后续拟建项目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后续拟建项目为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的调整和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效率,降低担保风险,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可持续稳定发展,满足公司的整体利益,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担保事项,经独立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着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子公司从事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低。而且由于子公司较多,在经营和发展中需要处理大量的融资业务,为了提高公司的审议和决策效率,公司以提供担保计划的形式预测核心子公司银行贷款的担保,并按照相关审查程序进行审查,既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决策的实际要求,又符合审查程序的合法合规。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交易及对外担保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除披露的担保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在上述担保计划中签署任何与担保相关的协议或意向协议。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有效期内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3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2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63.340.49万元的49.70%。实际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63万元、340.49万元的4.56%;对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8万元,占2022年母公司净资产1.063、340.49万元的45.14%。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外部担保和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有限公司八届十七届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八届十七届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号:临 2023-035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的主要业务数据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13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
一、 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收入
■
二、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化
■
注:上述平均价格不包括运费和税费。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
■
注:上述均价为无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2021年12月28日,石河子天宇新实化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表示石河子天宇新实化工有限公司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为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公司对去年比较期间的数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未经审计,未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做出任何明确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请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号:临 2023-036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13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和披露要求:
一、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收入
■
注:上述销售数据为除自身消费外的销售额,销售收入为无税收入。
二、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化
■
注:上述平均价格不包括运费和税费。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
■
注:上述均价为无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未经审计,未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做出任何明确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请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号:临 2023-039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召开会议 15:00-16:30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方式:上海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至05月16日(星期二)16日:00前通过公司邮箱master@xj-tianye.com,或登录上海路演中心网站主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提问。公司将在简报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2023年4月20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方便投资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 15:00-16:30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的类型
投资者简报将结合视频和网络互动举行。公司将根据2021年业务成果和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的时间
(一) 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举行 15:00-16:30
(二)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方式:上海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与者
公司董事长周军先生、财务总监陈建良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升龙先生、独立董事刘嫦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的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二)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至05月16日(星期二)16日:00前通过公司邮箱master@xj-tianye.com,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择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马晓红、陈航
联系电话:0993-2623118、2623163
联系传真:0993-2623163
联系邮箱:master@xj-tianye.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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