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3-010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
第十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18日上午,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在嘉宝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9名董事,实际参加9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明飞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一,《关于延长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张明翱先生、钱明先生、陈洪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3-011号公告。本议案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同意于潇然女士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赞成,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3-012号公告。
公司将另行公布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3-013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
延长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
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8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财政资助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010号、2023-011号公告。
根据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与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签订了《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即延期协议)。本协议下的贷款本金为10.53亿元,贷款年利率为6%,延期期限为6个月,即延期至2023年10月19日。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的相关事项晚于原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延期协议生效后,效力可追溯到原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在此期间不视为公司违约。公司未按约定按时支付/返还展期利息和/或本金的,除支付/返还展期未支付的利息和/或本金外,光控江苏有权要求公司按逾期天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逾期后,除此类违约金外,延期期间未支付的利息和/或本金将不再产生利息。本协议的有效条件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具体内容以贷款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一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一达”)签订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同意向光控江苏提供上述10.53亿元贷款质押担保。质押担保范围为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贷款本息10.53亿元。除另有约定外,贷款本息偿还后,目标份额质押权终止。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生效上述延期协议之日起,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生效。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内容以《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3-011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并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光大嘉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接受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江苏”)提供的10.53亿元财政资助。详见2022-070号、2022-073号、2022-075号、2023-001号公告。上述财政资助已于2023年4月19日到期,其中10.53亿元贷款本金至到期日的相应利息已在到期日支付。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经友好协商,公司和光控江苏将在不超过10.53亿元的范围内延长上述贷款本金(以下简称“财政资助”),年利率为6%,延期期限为6个月,即延期至2023年10月19日。同时,公司将持有珠海安石一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一达”)11亿股有限合伙企业(相应实收出资11亿元),为上述财务资金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兴光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宇提供财务资金进行延期和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光控兴宇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兴宇”)与母公司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光控”)就光控兴宇未偿还宜兴光控贷款本金15万元、976万元及部分利息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详见2022-003号、2022-007号、2022-008号、2022-063号公告。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财政资助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与光控江苏签署了《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即延期协议),公司接受了光控江苏4.39亿元的财务资助。本协议的有效条件为双方加盖公章,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年3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见2023-005、2023-006、2023-008、2023-009号公告。
● 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接受了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在江苏提供的10.53亿元财政资助。详见公司2022-070、2022-073、2022-075、2023-001号公告。
上述财政资助已于2023年4月19日到期,其中10.53亿元贷款本金至到期日的相应利息已在到期日支付。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经友好协商,公司和光控江苏将在不超过10.53亿元的范围内延长上述贷款本金(以下简称“财政资助”),年利率为6%,延期期限为6个月,即延期至2023年10月19日。同时,公司将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持有珠海安石宜达11亿股有限合伙企业(相应实收出资11亿元)。
由于光控江苏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延长了接受的财务资金,并提供了相应的质押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财务资金和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张明飞、钱明、陈洪飞、岳彩轩等相关董事都避免了该议案的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先同意的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光控江苏或与不同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类别(指财务补贴)在过去12个月内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以上。同时,公司关联方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资本利率为市场利率水平,公司需要提供质押担保,因此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a股 211、454、671、148、392、781、77、559、297股,共持有公司437、4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避免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光控江苏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张明飞先生目前是光控江苏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光控江苏是公司关联方,公司延长财务资金,提供相应的质押担保,构成相关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6970106G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滨江西路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红阳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依法投资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二)受投资企业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2、为投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非融资担保。(三)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相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4)承担其母公司、关联公司和其他海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实际控制人:光大控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光控江苏总资产126、639.75万元,净资产108、107.6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956.34万元,净利润5.149.11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光控江苏总资产15803.47万元,净资产11283.54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4.783.15万元,净利润4.725.92万元。
光控江苏信用良好,未被列为不诚实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在不超过10.53亿元的范围内,公司对接受的财政资助进行了延期,年利率为6%,延期期限为6个月,即延期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晚于原贷款合同贷款期限届满之日的,延期协议生效后,效力可追溯至原贷款合同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在此期间不视为公司违约。同时,公司将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持有珠海安石宜达11亿股有限合伙企业(相应实收出资11亿元)。
截至董事会召开时,公司尚未与江苏光控签约协议的主要条款以后签署的内容为准。
四、授权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5、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财政资助的年利率是在参考市场情况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的,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份额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延长接受的财务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本需求,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也反映了光大控股作为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贷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双方公平合理。符合市场惯例,公司以有限合伙股份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也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查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五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财政资助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明飞、钱明、陈洪飞、岳彩轩都避免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接受的财政资助并构成相关交易的议案》。相关监事薛贵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公司延长财务资金,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相关董事应避免表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我们同意提案,并同意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相关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延长财务资金,公司履行相关交易决策程序,相关董事张明飞、钱明、陈洪飞、岳彩轩避免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交易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本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贷款年利率对双方公平合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份额为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相关交易的审计意见:公司延长财务资金,履行相关交易决策程序,相关董事避免表决;相关交易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本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贷款年利率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相关交易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需要特别说明。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宇提供财务资金进行延期和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光控兴渝与公司母公司宜兴光控就未偿还宜兴光控贷款本金15976万元及部分利息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详见2022-003号、2022-007号、2022-008号、2022-063号公告。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财政资助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与光控江苏签署了《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即延期协议),公司接受了光控江苏4.39亿元的财务资助。本协议的有效条件为双方加盖公章,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年3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见2023-005、2023-006、2023-008、2023-009号公告。
九、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交易议案的审计意见。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3-012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裁余晓然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余晓然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意于晓然女士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于晓然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辞职生效后,于晓然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包括子公司和在管企业)的任何职务。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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