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重庆川仪自动化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简称“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对“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权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会计准则解释的法律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或交易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损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因资产负债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单项交易不适用、第十三条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豁免的初步确认。企业因资产和负债初步确认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的有关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对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的金融工具(如股权工具的永久债券等),按照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股利支出的,企业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应当确认与股利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股利所得税的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将股利所得税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当期损益;股利分配的利润来自以前确认的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股份结算,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授予股份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股份结算,将取得的服务纳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修改日确认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债务,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也适用于修改等待期结束后发生的情况。
因修改延长或缩短等待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取消现金结算股份支付,授予股权结算股份支付,在授予股权工具日用于取代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因不符合可行权条件而取消的除外)的,适用上述规定。
(二)公司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实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有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会计准则,即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合理变更,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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