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2023
第一季度汇报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董事会、职工监事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确保季度总结报告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要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企业负责人邱子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义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军确保季度总结报告中财务数据的实际、精确、详细。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不是经审计
□是 √否
一、 关键财务报表
(一)关键财务信息和财务指标分析
企业:元 货币:rmb
注1:今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主要系今天与鼻喷新冠肺炎疫苗有关研发费用0.71亿人民币所有费用化,去年同期与鼻喷新冠肺炎疫苗有关研发费用1.52亿人民币乃为递延所得税。2022年起,企业将鼻喷新冠肺炎疫苗研究过程中设计阶段的开支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确定为无形资产摊销,故去年同期有关研发费用递延所得税。2022年12月起,企业根据我国出行政策转变以及对于鼻喷新冠肺炎疫苗新项目将来利润的综合考量,从慎重角度考虑对2022年度早已递延所得税总和将来所发生的鼻喷新冠肺炎疫苗研发费用于本期所有费用化,故今天有关研发费用费用化。
注2:2022年一季度的每股净资产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要求重算所得的,追朔后1.51元/股(2022年一季报公布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2.19元/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额度
企业:元 货币:rmb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新项目定义为经常性损益工程项目的说明
□可用 √不适合
(三)关键财务信息、财务指标分析产生变化的状况、缘故
√可用 □不适合
二、 股东情况
(一)优先股公司股东数量和投票权恢复得优先股数量和前十名股东持股登记表
企业:股
三、 别的日程提醒
需提示投资者关注的关于企业当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许多关键信息
□可用 √不适合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报告意见种类
□可用 √不适合
(二)财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元 货币:rmb 财务审计种类:没经财务审计
企业负责人:邱子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义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元 货币:rmb 财务审计种类:没经财务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的,被合拼放在合拼前达到的纯利润为:0元,上一期被并入方达到的纯利润为:0 元。
企业负责人:邱子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义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元 货币:rmb 财务审计种类:没经财务审计
企业负责人:邱子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义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军
(三)2023年开始初次实行企业会计准则或规则表述等有关调节初次实行当初年初财务报告
□可用 √不适合
特此公告。
股东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示序号:2023-037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老先生组织,应参加执行董事7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人。此次会议的参加总数、举办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汇报。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升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改善募投项目账款付款方式、减少资金使用成本,允许公司及分公司在募投项目执行期内,结合实际情况事先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及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等额本息资产至企业非募资帐户,这部分等额本息更换资产视作募投项目应用资产。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9)。
独董发布了一致同意自主的建议,承销商发布了审查建议。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示序号:2023-038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由企业监事长邢庆超老先生组织,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具体参加公司监事3人。此次会议的参加总数、举办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职工监事觉得:
(1)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企业章程与公司内部制度的工作纪律要求。
(2)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总结报告和文件格式合乎证监会和证交所的工作纪律要求,包含的的信息能从多方面真正、精确、全面地体现出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的运营管理和经营情况。
(3)在明确提出本建议前,没有发现参加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决议工作的人员有违背保密规定的举动。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汇报。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升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改善募投项目账款付款方式、减少资金使用成本,允许公司及分公司在募投项目执行期内,结合实际情况事先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及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等额本息资产至企业非募资帐户,这部分等额本息更换资产视作募投项目应用资产。
职工监事觉得:公司及分公司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 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事宜,不会有违背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上市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的具体情况,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因而,职工监事允许公司及分公司此次有关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事宜。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9)。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示序号:2023-039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开支
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098号)审批,企业公开增发25,862,705股新股上市,发行价135.33元/股,募资总额为rmb3,499,999,867.65元,扣减与发售相关费用rmb39,844,153.48元,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3,460,155,714.17元,以上募资已经在2022年6月30日及时。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此次公开增发A股个股的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 518Z0069号)。企业已经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并和承销商、储存募资的银行业签署了募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状况
截止到2022 年12月31日,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融资计划及已资金投入募资额度有关情况如下:
企业:万余元
公司本次公开增发具体募资净收益为346,015.57万余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已用募资22,973.59万余元,募资余额为325,522.30万余元,账户余额与募资净收益扣减已用募资的差值部分是贷款利息及发行费等。
三、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主要原因
为提升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改善募投项目账款付款方式、减少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分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执行期内,结合实际情况事先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及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等额本息资产至企业非募资帐户,这部分等额本息更换资产视作募投项目应用资产。实际涉及到事宜如下所示:
1、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薪资
依据中央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企业通过一般存款账户付款员工薪资,相对应的社会保险、个人公积金及其个税都由公司基本账户统一划拨。企业募投项目的有关开支涉及到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薪资花费,如果以募集资金专户一次性支付募投项目涉及到工作的人员薪资,不符《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需求。
2、水电气
水电气一般情况下由主管部门从企业单一帐户银行托收或按时划拨。如果以募集资金专户一次性支付该相关费用比较复杂且碎碎的,可执行性较弱。故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水电气在募投项目执行期内以企业已有资金帐户垫付,后面从募集资金专户开展等额本息更换。
3、海外购置有关账款及进口环节涉及到的税金
依据购置国际惯例,海外购置一般以外汇与海外经销商开展计费并清算,应通过外币账户开展境外汇款业务流程;海关部门一般通过基本账户代缴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税金。
当前公司除募投项目存有海外采购要求外,日常运营也是会有进口产品、原材料及劳务公司等状况。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募投项目牵涉到外汇付款的情形下,以自筹资金垫付,后面从募集资金专户开展等额本息更换。
四、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操作流程
1、企业财务部依据募投项目资金分配明细,按月编写以企业及分公司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账款的更换申请表格,由财务主管审批同意后,然后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承诺,将对应账款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本息划拨至已有资金帐户。
2、承销商和保荐代表人对企业及全资子公司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投项目一部分账款并后面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情况进行不断监管,能够定期不定期对企业采用现场核查、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决定权,公司与储放募资银行理应相互配合承销商的审查与咨询。
五、对企业的危害
公司及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减少企业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定执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4月20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允许公司及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
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对该事项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该提案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重点建议
(一)职工监事建议
职工监事觉得:公司及分公司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事宜,不会有违背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上市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的具体情况,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因而,职工监事允许公司及分公司此次有关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事宜。
(二)独董建议
独董觉得,公司及分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期内,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有助于提高募资的使用率,减少企业财务成本,有效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款付款方式,也不会影响企业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全体人员独董一致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承销商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公司及分公司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事宜已经由董事会和职工监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依法履行必须的审批流程。以上事宜有关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资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承销商对企业及全资子公司应用自筹资金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部分开支并且以募资等额本息更换的事宜情况属实。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