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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世明会计负责人:李国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新会计准则或准则的解释自2023年起首次执行,涉及调整当年年初首次执行的财务报表
当年年初财务报表调整原因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由于会计处理规定的实施,公司对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了追溯调整,221、700.69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21、700.69元,相关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股东权益无影响。2023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192元、952.63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92元、952.63元进行了相应调整,相关调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股东权益无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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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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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
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经营》等相关规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就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实际使用情况作了以下专项报告: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达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票为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2万元,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万元,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万元,426.9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达。经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年7月29日发布《验资报告》(荣成验字2020100Z05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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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11科技创新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投资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
(2)三方和四方筹集资金的监督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到达后,已存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7月2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110501837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2020年8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详细信息(www.sse.com.cn)《科技创新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
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实施募集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西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万2503)。2020年11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详细信息(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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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资相关项目募集资金491.3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前开展了自筹资金筹集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验证报告》[2020]100Z0619号。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的更换不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更换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预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0-00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4)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7.4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在上述限额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验证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0-002)。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7.3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在上述限额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验证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1-023)。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计划使用6.7万元(含本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在上述限额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验证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31)。
2022年,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投资相关产品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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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筹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公司承诺每12个月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营运资金后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并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补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赞助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同意的验证意见。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1月18日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2-038)。
(六)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在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对外转让或置换
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不存在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如实履行了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进展义务。
6.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认证认为:
赛科希德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监管要求》和交易所有重大方面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平反映了赛科希德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也不非法使用募集资金。
八、公司融资两次以上,当年募集资金分别使用说明书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当年募集资金分别使用”的情况。
9.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实际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筹集的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定报告《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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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达后的“本年度投资金额”和实际替换的初始投资金额。
注2:根据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定了“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
注3:“今年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货币: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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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今年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202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或交易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损失)、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个人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弃置义务而确认预期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11条(2)、第十三条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豁免的初步确认。企业因资产和负债初步确认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的有关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号〉的通知》,规定“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第一项“与个人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起提前实施。
(二)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5)新会计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和岗位职责,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工资标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工作或承担管理职能,根据公司在公司的具体职位,按照公司的相关工资和绩效考核制度领取工资。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内部工作或不承担管理职能、监事只在公司领取津贴,不再单独领取工资。
根据独立董事的风险责任和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
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的合理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工资支付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的,按照岗位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工资。独立董事的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工资,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重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工资并予以支付。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计划已于2023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最初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中国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901-22-901-26号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街22号1栋外贸大厦,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荣成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了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荣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总收入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为94,730.69万元。
荣成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21年32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审计费用总额为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化工原料及化工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及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及其他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交通、仓储和邮政、科研和技术服务、电力、热力、天然气和水生产和供应、文化、体育和娱乐、采矿、金融、房地产和其他行业。荣成会计师事务所对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数为224家。
4.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荣成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符合有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为9亿元。
在过去的三年里,没有相关的民事诉讼来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荣成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督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近三年,荣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5名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督措施1次;近三年,荣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20名员工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近三年,荣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2名员工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近三年,6名员工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接受了一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作伙伴:陈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荣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赛科希德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约明泰铝业(601677)、凯莱英(002821)、许多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如三夫户外(002780)。
项目签名注册会计师:鲁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荣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赛科希德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一份上市公司赛科希德(688068)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黄晓,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荣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军、签署注册会计师鲁雪、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黄晓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荣成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要求。
4.审计收费
审计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根据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人员和投资工作量,确定公司的最终审计费。
3.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拟续聘/变更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在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同意2023年继续聘请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认可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履行审计职责,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聘用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聘用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继续聘请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续聘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以及公积金转股本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每10股以公积金转3股,不发红股;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每股分配(增加)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增加)总额,并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 今年现金股息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进行综合判断。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投资和产能扩张,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面对医疗体制改革、进口替代加速等外部环境变化,公司需要保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经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元、114元、179.3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346元、243元、513.10元;母公司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347元、616元、172.8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在2022年实施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础上分配利润和转换股本。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换计划如下:
1.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648、000股,计算21、228、4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9%。
2.公司计划每10股将公积金转换为3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648、000股。转换后,公司总股本为106、142、400股。
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增加)的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增加)的总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股本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114、179.3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7、616、172.8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1、228、480.00元,占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不足30%。
(一)公司的行业状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血栓和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测仪器、试剂和耗材,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下属的血栓和止血诊断行业。由于人口老龄化、学术普及等因素,对体外血栓形成和止血诊断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长,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血栓形成和止血体外诊断行业作为一个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的高科技产业,具有技术含量高、进入壁垒高、发展潜力大、产品研发周期长等行业特点。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专业成功、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一直致力于检测仪器、试剂、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采用“独立研发生产、销售生产、生产采购、分销”的商业模式。目前,该公司正处于增长阶段。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R&D投资和产能扩张。
(3)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228、812、929.63元,同比下降4.63%;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4、114、179.36元,同比增长6.93%;扣除上市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元、622元、935.20元,同比增长8.7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12、07、458.49元,较报告期初增长8.6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504、563、833.81元,比报告期初增长5.89%,资产质量好,财务状况稳定。
2023年,公司将继续增加R&D投资,加快新产品R&D进度和技术人员储备,努力推进凝血检测进口替代目标;同时,将全面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大兴生产R&D基地的竣工投产,扩大产能,提高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来保证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的考虑, 2022年,拟发放21、228、480.00元现金红利(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占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9%,符合《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红利回报计划》中的相关政策。
现金股息比例低于30%的原因是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进行综合判断。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投资和产能扩张,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面对医疗体制改革、进口替代加速等外部环境变化,公司需要保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保留未分配利润的公司准确的用途和预期的收入
公司保留的未分配利润将转移到明年,主要用于研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经营发展和对外投资,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有利于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相关收入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化、资产利率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计划的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资本需求计划,不会造成公司营运资金短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提出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计划,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增加股本计划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计划,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计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增加股本计划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资本需求和未来发展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无故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计划,并同意将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2022年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的资本需求计划,不会造成公司营运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利润分配方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4月7日通知公司所有监事,会议材料在监事会会议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监事。5名监事应出席会议,5名监事实际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后,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平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查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监事会提交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财务部提交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标准的审计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
投票内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648、000股,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2.6元(含税)的现金红利。2022年度合并报表占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9%,共计发现金红利21、228、480.0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3股,共24、494、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6、142股,4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准)。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内容:公司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及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募集资金的非法使用也不存在。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内容: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续聘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根据2023年实际业务情况向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认了2022年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并预测了2023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投票内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和岗位职责,制定2023年度工资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会计)〔2022〕31)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和调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同意变更会计政策。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增加股本计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实际情况,同时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修改公司的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修改公司的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及其变更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更管理制度》。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体监事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材料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全体董事。9名董事应出席会议,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世明先生主持持有,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后,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平反映了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查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披露。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财务部提交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标准的审计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
投票内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648、000股,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2.6元(含税)的现金红利。2022年度合并报表占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9%,共计发现金红利21、228、480.0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3股,共24、494、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6、142股,4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准)。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股本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08)。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日常内部控制监督和专项内部控制监督的基础上,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实际使用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专项账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与公司披露一致,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不非法使用募集资金。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09)披露。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法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评估意见,公司赞助商发表了验证意见。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分析2023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和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内容: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续聘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根据2023年实际业务情况向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号:2023-010)。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先同意的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认了2022年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并预测了2023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3-011)。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法案发表了事先同意的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投票内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和岗位职责,制定2023年度工资计划。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12)。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会计)〔2022〕31)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和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合理变更,变更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3-013)。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增加股本计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实际情况,同时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负责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完成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公告号:2023-014)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修订公司的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修改公司的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及其变更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内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更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及其变更管理制度》。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内容: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股东大会将结合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进行投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15)。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下转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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