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2版)
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2〕执行31号)中的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6号的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与个人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5、决策程序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盈亏性质或业务范围。不涉及上一年度的可追溯性调整,也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0日,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由9名董事和9名董事组成。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逐项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资产减值后,公司的财务报表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发表(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23-008。
2、审议并通过《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本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布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于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发布在大潮信息网。
4、审议通过《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信息网。
本报告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韩文军女士、胡泽宇先生、钱荣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工作。
5、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坚持数字战略和客户服务宗旨,增加数字建设和独立研发投资,增加数据管理,建立敏捷的运营管理体系,继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和服务升级。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关注高质量、大客户的业务潜力和核心业务场景的深度运营。业务结果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标准的审计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2、913.9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7%;
营业利润13,137.7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2.73%;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68.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2.53%;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126.71万元,增长16.16%。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本报告及其摘要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信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公告编号:2023-009。
7、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净利润126、687、367.25元,基于母公司2022年净利润122、794、400.63元。 -152,791,100.77元,扣除2021年利润分配发放的现金股利0元(含税),扣除报告期内计提的盈余公积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29、996、700.14元,资本公积金1、882、275、980.68元。
根据上述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不发行现金红利,不发行红股,不增加资本公积金的股本。
公司2022 根据母公司2022年底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制定年度非利润分配计划。董事会同意该计划,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无利润分配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公告号:2023-010。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发布。公告号:2023-01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验证报告,保荐人中信证券有限公司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验证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计划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应当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发表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公告号:2023-012。独立董事对本法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法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本法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91,207.40 万元(含股票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8.5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6.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股份信用额度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至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4个月)。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在上述综合信用额度内签署所有信用文件。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信用额度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发布。公告号:2023-013。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和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申请综合信用额度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25万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有效。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金额预计将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进行评估,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促进子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付能力强,财务风险在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控制公司的外部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查,上述担保金额同意,并以特别决议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期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发布。公告号:2023-014。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特别决议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发表。公告号:2023-015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发表在巨潮信息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计划,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领取工资,2023年税前工资总额不超过600万元。相关董事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董事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李秋红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董监高责任险购买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决策、监督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公司计划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
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高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期限为1年,保险费用不得超过50万元(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与董事、监事、高责任保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等保险条款;选择和聘用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保险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表决: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该议案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利害关系,所有董事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发表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上,公告编号为2023-016。
17、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发布。公告编号:2023-01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15,以及监事会审议的《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2023年监事工资的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16日下午,董事会特别提议14日:3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发布,公告号为2023-018。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0日,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14日举行:30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2023年5月16日下午14日,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30开始。
网上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3年5月16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上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上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在线投票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结算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清单
■
在上述议案中,《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2023年监事工资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2日登载的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说明特殊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将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
(二)提案八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特别决议。
(3)议案11、议案12、提案14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上述议案4-6、提案9-提案12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还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单独统计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设置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详见本公告“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提案名称清单”。
2、总提案设置
本投票设置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100代表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即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注册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日):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
3、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份,由证券公司委托持有,以证券公司名义持有,并在公司股东名单上登记。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情况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行使有关股票的投票权。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需要提供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相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登记手续。
(四)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上述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登记。(2023年5月11日17日,信函或传真方式:以00前到达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qx.com
5、注:参加会议的人员应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在会前携带相关文件原件到达。
五、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网站)://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其他议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和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再对总议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对总议案投票,再对总议案投票的,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5月16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2023年5月16日,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相关提案进行投票。如果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具体的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姓名(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以“同意”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反对”、“弃权”栏内相应的地方打“”√以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为准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 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上述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0日,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由3名监事和3名监事组成。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逐项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任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负责、稳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决议和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经营中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发布(www.cninfo.com.cn)。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确保公司的标准化经营,坚持稳定的会计原则,公平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同日发布。公告号:2023-008。
3、《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信息网。
4、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
董事会编制和审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信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不分配利润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战略规划和宏观经济环境,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相关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不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不分配利润,并将计划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不分配利润的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发表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公告号:2023-010。本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储存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擅自挪用或者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发布。公告号:2023-01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验证报告,保荐人中信证券有限公司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验证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计,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遵循独立、客观、公平的实践标准,更好地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发布。公告号:2023-012。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董监高责任险购买议案》;
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有利于保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审查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此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王娥女士、江学礼先生、曾军先生回避表决。该提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计划,三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领取工资。2023年税前工资总额不超过180万元,监事津贴不再单独领取。
表决: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王娥女士、江学礼先生、曾军先生回避表决。该提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查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同日发布。公告号:2023-017。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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