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必义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和开立融资金融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6月20日,深圳市必一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8亿元(含资本)超额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符合高安全性、良好流动性的条件,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资金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限额和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深圳市必一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05)。
一、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为满足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755921942310105)。详见2022年8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深圳市必一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号:2022-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的金融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755921942310105)购买的金融产品已到期赎回,上述账户不再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经营》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金融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程序。
二、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近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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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金融产品到期时及时取消上述专项账户,无下一步购买计划。上述账户将专门用于超额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结算,不用于存储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目的。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必义微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和损益,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核实会计处理。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公司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求和募集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当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寻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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