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加持时限:自2023年5月4日起6个月
● 增持股份的形式: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加持公司股权 ●
● 加持总数:不少于企业总股本的0.50%,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0%
● 加持价格定位:此次拟加持的股权不设浮动价格、价格定位;元明控投将利用对企业股票估值的有效分辨,并依据企业股票价格调整情况和资产行业整体发展趋势,适时执行增持计划
●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产生变化等原因造成增持计划延迟时间执行或无法执行开展的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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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丽尚国潮品牌实业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元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元明控投”)通告,元明控投方案以自筹资金自2023年5月4日起6个月,在遵循《证券法》及其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前提下,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加持公司股权。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1、加持行为主体:元明控投
2、加持行为主体已拥有股权的总数、占股比例:
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元明控投拥有企业股票154,692,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20.32%,红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77,269,101股股权投票权没有理由且不可撤消地授权委托元明控投履行,元明控投总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投票权比例是30.47%。
3、此次通告前12个月加持行为主体加持状况:
截止到此次加持前12个月,元明控投未加持公司股权,亦未公布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此次拟增持股份的效果:
由于最近企业股价持续非理性行为下挫已不可以完全反应企业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对企业未来长期稳定发展趋势的自信和长线投资使用价值的肯定,致力于保护股民权益。
2、此次拟增持股份的类型和方法:
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加持企业无尽售商品流通A 股股权。
3、此次拟增持股份的总数:
此次增持计划拟加持总数不少于企业总股本的0.50%,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0%。
4、此次拟增持股份的价钱:
此次拟加持的股权不设浮动价格、价格定位,元明控投将利用对企业股票估值的有效分辨,并依据企业股票价格调整情况和资产行业整体发展趋势,适时执行增持计划。
5、此次增持股份方案的实行时限:
方案自2023年5月4日起6个月。
6、此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使用:
此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元明控投自筹资金。
7、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
元明控投服务承诺在此次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法定时限内不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
三、增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产生变化等原因造成增持计划延迟时间执行或无法执行开展的风险性。增持计划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以上风险性情况,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别的表明
1、此次加持合乎《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元明控投服务承诺,在加持期内及法定时限内不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
3、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4、企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公司股东所加持公司股权的相关情况,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市丽尚国潮品牌实业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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