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2年6月15日,《公司》或《曼恩斯特》首次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批准,2023年2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363号文件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曼恩斯特”,股票代码为“301325”。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为3万股,发行价为76.80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的线下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根据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4.3750万股,约占发行股份数量的7.81%;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为149.739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的4.99%。最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战略配售金额为384.114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金额的12.8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金额的差额为215.855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895.85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2.48%;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7.2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7.52%。根据《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523.20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372.68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52.47%;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243.2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总量的47.53%。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372.68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52.47%;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243.2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总量的47.53%。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2748155%,认购率为3.641.81769倍。
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线上线下支付、弃购股份处理、暂停发行等相关规定,并于2023年5月4日(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线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5月4日根据《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初步配售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支付要求。(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新股认购资金及时足额缴纳。就像一个配售对象在同一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样,一定要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就像一个配售对象在同一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样,一定要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天全部分配的新股将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认购新股后,应按照《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结果公告》的彩票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支付要求履行资金支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5月4日(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的10%,如果不到1股向上取整计算。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6个月。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无锁定期流通;10%的股票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填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锁定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12个月,其他投资者为12个月,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和参与网下认购的网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一、 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一)参与者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4.3750万股,约占发行股份数量的7.81%;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为149.739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的4.99%。最终战略配售额为384.114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额的12.80%,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的差额为215.8855万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分别与发行人签订配售协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验证详见2023年4月26日(T-1)《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截至2023年4月21日(T-4),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的有关协议,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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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有关规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3年4月27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249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47个有效配售对象中,249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47个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参与线下认购,线下认购股数为3058150万股。
(3)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获得的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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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后四舍五入。
其中,余股10股按照《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的线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中金中证500指数增强发起证券投资基金”。
初步配售结果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原则。最终配售对象的配置详见附表:线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上述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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