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3-031
南方黑芝麻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南方黑芝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提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股东大会。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公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23)。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开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地点: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五楼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清文先生
5、网上投票:2023年5月5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2023年5月5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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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广西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涛、高昌见证了股东大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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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审议和表决的说明
1、股东大会将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并按规定进行监督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公司已单独披露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外)的投票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陆涛律师、高昌律师见证了广西永泰和律师事务所的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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