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山子股份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22
山子高科技有限公司
邢台龙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通过公开退市收购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山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宁波知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识技术”)最近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公开退市邢台信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邢台龙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冈投资”或“目标企业”)90%股权(以下简称“邢台信德”)。根据河北产权市场公开上市结果和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目标企业90%的股权转让价格和交易价格为10700万元。根据河北产权市场的公开上市结果和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目标企业90%的股权转让价格和交易价格为10700万元。知道科技已经向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支付了3210万元的押金。2023年4月28日,知道科技与邢台信德就股权转让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知道技术已按合同履行转让价款支付义务,交易双方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交易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不构成相关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邢台信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叶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3MAC83NP66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太行路1290号
经营范围:区政府授权范围内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出的服务业;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和辅助设备零售。
股权结构:邢台信德股东为邢台市信都区财政局,持股比例为100%。
到目前为止,邢台信德不属于不诚实的执行人。邢台信德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邢台龙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15765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太行路1290号5层501
法定代表人:高叶红
注册资本:27万元,621.72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农业、林业、水利、生态旅游、文化项目投资管理、城市建设项目咨询、规划管理、区政府授权的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股权结构:邢台信德持有龙冈投资100%的股权。
龙岗投资是邢台新德投资成立的全资国有企业。龙岗投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汽车”)主要从事汽车、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红星汽车现有工厂占地344亩,有部分硬件测试设备和冲压、焊接、涂装、总装生产车间和设备,主要产品为乘用车、轻型客车和轻型卡车。
到目前为止,龙冈投资不属于不诚实的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计专字(2023)第308001号》和《邢台龙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龙岗投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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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利限制
公司收购邢台信德持有的龙岗投资90%的股权,无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无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涉及资产的司法措施;龙岗投资公司章程中除法律法规外,没有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邢台信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邢台龙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3月5日,龙岗投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182.06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河北产权市场90%股权公开上市转让价格为10700万元。
五、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人:邢台信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人:宁波知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经协商,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以下协议,将其在龙冈投资的股权部分转让给受让方:
1、转让方将其90%的龙岗投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邢台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批准了目标的转让行为和转让价格。该股权没有以任何形式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任何限制或义务。该股权未被任何主管部门查封。
2、转让人通过河北产权市场,通过公开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转让价格为10700万元,转让价格一次性支付,受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格减去存款金额和交易费用汇入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结算账户。
3、受让人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后,双方应在一日内交付相关权证,并及时办理权证变更,即完成龙岗投资9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经双方约定,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按以下方式处理:按照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
6、双方共同要求终止合同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分别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费用,押金返还给受让人;受让人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格,或者转让人未按期交付标的股权的,每个逾期日应按逾期金额的0.01计算%,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当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不足以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的差额。
7、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条款的;(3)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合同的。
本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8、转让方确认所有国有资产的审批和备案程序已经完成,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需要任何其他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同意。
9、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河北产权市场凭转让合同和股权交付清单出具交易凭证。
六、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完成后,龙岗投资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交易方案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平,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交易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请关注相关公告和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转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2、股权转让合同;
3、龙冈投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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