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发战略配售股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转让: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换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6元
每股增加0.4股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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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的次数和日期通过分配和转换股本计划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和股本转换计划。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和转换股本基于公司总股本81、980、328股,每股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换0.4股,共发现金红利49、188、196.80元,转换32、792、132股,分配总股本114、772、460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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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潘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盘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稳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至转让交付股票之日前一天的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其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60元;持股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股息分配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股息0.60元,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入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实际税负10%;持有期超过一年的,股息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销售条件下流通股的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规定计算,持股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实际税负为10%,实际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0.54元。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现金股息为税后每股0.54元。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民币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QFII股东执行。
(4)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以股份名义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根据《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54元现金红利。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对于其他法定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公司不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60元。
五、股本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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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全部上市流通
六、稀释每股收益说明
2022年,按新股总额114、772、460股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为1.10元。
七、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2022年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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