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被告人
● 涉案人员金额:此次12件一审案子总计受贿金额296.81万余元
● 对企业损益表带来的影响: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对此类起诉事宜记提预计负债897.65万余元。依据此次诉讼一审判决结论,赔偿费及诉讼费用总共290.86万余元。企业早期已记提预计负债,实际危害以会计事务所确定结论为标准。当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的,起诉事宜对企业生产运营、经营情况等不容易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企业将持续关注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的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起诉的相关情况
东莞南方日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早期已公布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案件总共101件,受贿金额1,558.60万余元(因投资人有变更诉讼请求,要求额度存有转变)。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3年1月5日、2022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一)》(2023-001)、《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2-061)。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23名普通合伙人投资人诉企业“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1民初878-881号,(2021)粤01民初1387-1389号,(2021)粤01民初1390-1393号,(2021)粤01民初2396-2397号,(2022)粤01民初2301-2309、2492号。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3年4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二)》(2023-004)。
2023年5月5日,公司收到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12名普通合伙人投资人诉企业“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641-642号,(2022)粤01民初848-849号,(2022)粤01民初749-752、2369-2372号。
二、相关此案的相关情况
1.被告方
上诉人:王*新等12名普通合伙人投资人
被告人:东莞南方日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原告方诉请
(1)诉请被告人赔付上诉人损害;
(2)此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人负责。
3.关键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认为它作为投资人因被告人信息公开违规违纪遭受损害,规定被告人就没按规定公布信息内容违法违规行为给与赔付。
三、案子裁定状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广东省南方日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产生法律认可的时候起十日内向上诉人王*新等12人赔付项目投资差值损害、提成、合同印花税总共286.46万余元;
2.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749-752、2369-2372号驳回申诉上诉人蓝*的许多诉请。
假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内执行支付钱财责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翻倍付款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2件诉讼费用总共4.59万余元,上诉人王*新等12人的压力总金额0.19万余元,被告人广东省南方日报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压力总金额4.40万余元。
四、关于企业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状况
前不久,公司收到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诉讼案新增加立案侦查案子90件,受贿金额495.79万余元。截止本公告日,已受理案件总共191件,总计受贿金额2,054.40万余元。在其中撤案案子10件,受贿金额为146.94万余元;一审已宣判案子66件,受贿金额1,221.29万余元;二审已宣判案子1件,受贿金额1.05万余元。
五、别的并未公布的诉讼仲裁事宜
截止本公告日,企业(包含控股企业以内)没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起诉、诉讼事宜。
六、此次公示的起诉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可能会影响
依据此次诉讼一审判决结论,赔偿费及诉讼费用290.86万余元。企业早期已记提预计负债,实际危害以会计事务所确定结论为标准。此次裁定系一审判决,上诉人与公司如不服气该裁定可以从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当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的,起诉事宜对企业生产运营、经营情况等不容易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企业将积极主动采用相应措施,妥善处置起诉事项,依规维护保养企业和各位股东合法权利,并将持续关注案子的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簿文档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641-642号;
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848-849号;
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749-752、2369-2372号。
特此公告。
东莞南方日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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