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4日)到期未行权的319.2243万份股票期权;同意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1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7.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同意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由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导致未满足行权条件的525.4万份股票期权(不含上述个人离职部分)进行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总数为912.1743万份。在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0名调整为145名,剩余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5.2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09名调整为106名,剩余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0.2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912.1743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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