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9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61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新增担保额为13.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截至2023年4月30日,2023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新增担保额为90.61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26.29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64.32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5.61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0.20%。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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