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核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核心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核心机电工程”)有关之而拥有公司的一部分股权申请办理质押贷款工作的通知,并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办理手续。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一、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相关情况
(一)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二)公司股东股权总计质押贷款基本概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核心机电工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中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性持有股权限购缘故均是管理层锁住股。
(三)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状况
1、此次股权质押融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核心机电工程用以其本身生产运营相关需求所进行的质押贷款,不会有压力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的责任义务。
2、核心机电工程将来六个月内到期质押股份总计数量达到700亿港元,占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权数量比例为10.4%,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5.3%,相匹配融券余额为2,170.00万余元;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总计数量达到1,818亿港元,占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权数量比例为27.01%,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13.77%,相匹配融券余额为11,870.00万余元。其股份质押的还贷资金来源为其生产经营所得资产、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
3、核心机电工程不会有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等损害我们公司权益的情况。
4、核心机电工程此次股份质押以及每一笔股份质押事宜对企业生产运营、公司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不会产生实际性危害。
二、其他情形表明
公司控股股东核心机电工程资信评估和经营情况优良,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其质押贷款的股权不会有平仓风险,质押贷款风险性在控制范围以内。当质押贷款的股权发生平仓风险时,核心机电工程将采取相应包含但是不限于提前还贷或维持保证金等举措解决以上风险性。核心机电工程此次一部分股份质押事宜对企业生产运营、公司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不会造成实际性危害,不会有需履行业绩补偿责任。以上质押贷款事宜倘若发生重大变动状况,核心机电工程将及时联系我们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1、证劵质押登记证实;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劵质押贷款及法院冻结统计表。
特此公告。
浙江省核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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