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姚世娴及其一致行动人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叶叙群、姚峰英合计持有28,245,59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其中董事姚世娴持有15,466,36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1%;一致行动人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9,521,11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一致行动人叶叙群持有2,252,57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1%;一致行动人姚峰英持有1,005,53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事姚世娴及其一致行动人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叶叙群、姚峰英拟于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60,53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0%,不超过上年末姚世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28,245,597股的25%,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威亚”)全体股东之重大资产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姚世娴、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叶叙群、姚峰英等奥威亚原股东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并设置股票锁定期:原奥威亚全体股东各自按协议约定分别购买的公司股份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购买的公司20%股份的锁定期(即自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的股份获得登记过户之日起60个月)保持一致,该锁定期届满后,奥威亚原股东购买的公司股份一次性全部解锁。
2023年1月18日,姚世娴、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叶叙群、姚峰英承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且在上述锁定期内未减持公司股票。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姚世娴及其一致行动人樟树市睿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叶叙群、姚峰英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公司董事姚世娴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姚世娴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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