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自强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任志林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8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大会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贵阳、韩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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