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公司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郭燕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莉、李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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