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邓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邓川先生自2017年5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3年5月15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邓川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邓川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因此,邓川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邓川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邓川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邓川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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