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2、此次会议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举办时长:
江苏省立华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03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14:30在企业会议室召开。
此次股东会网上投票时间是在: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至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66号A座1楼会议厅。
3.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节目主持人: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此次会议主持为董事长程立力老先生。
4.会议形式: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公司股东应选用当场决议、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假如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投票选举的,以第一次合理投票选举结论为标准。
5.会议程序和决定具体内容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下称《公司法》)和《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共49名,意味着公司股权值为360,532,752股,占除权日公司股权总量的78.4103%。
①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总共12名,意味着公司股权值为333,051,482股,占除权日公司股权总量的72.4336%。
②参与网上投票股东总共37名,意味着公司股权值为27,481,270股,占除权日公司股权总量的5.9768%。
③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状况:此次股东会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总共41人(在其中参与当场网络投票的4人,参与网上投票的37人),意味着公司股权值为37,727,216股,占除权日公司股权总量的8.2051%。
7.企业整体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印证侓师以当场或通信方式参加或出席了此次会议,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刘允豪侓师、吴谦侓师为本次股东会出示印证建议。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和表决: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允许360,529,9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2%;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7%。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4,4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26%;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3%;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72%。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允许360,529,9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2%;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7%。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4,4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26%;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3%;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7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允许360,529,9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2%;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7%。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4,4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26%;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3%;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72%。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允许360,529,9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2%;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7%。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4,4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26%;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3%;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72%。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允许360,531,9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8%;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2%。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6,4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79%;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3%;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19%。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允许360,531,9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8%;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2%。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6,4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79%;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3%;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19%。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允许360,531,9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8%;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2%。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6,4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79%;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3%;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19%。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允许360,529,6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1%;抵制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7%。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4,1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18%;抵制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11%;放弃2,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72%。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允许360,531,9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8%;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2%。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6,4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79%;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3%;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1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赢得了参加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允许360,531,6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7%;抵制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2%。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6,1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71%;抵制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11%;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19%。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允许360,531,95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98%;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2%。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状况为:
允许37,726,41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979%;抵制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3%;放弃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19%。
依据《公司章程》要求,之上提案均获得根据。
以上提案早已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举行的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根据,具体详情可查看公司在2023年4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有关公示。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在此次股东会个人述职。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刘允豪侓师、吴谦侓师对此次股东会开展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省立华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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