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0证券简称:中贝通信公示序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买卖简述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中贝通信”)于2023年1月3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贵州省为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赫进创投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奇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昱、深圳市傅氏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之上统称“承包方”,相同)、浙储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储电力能源”、“标的公司”)签定投资意向协议,企业拟通过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得到浙储电力能源不少于35%的股权,并拟将浙储电力能源付款叁仟叁佰万余元(RMB3,300万余元)买卖意向金,以获得一定期内排他性期,排他性期为自意愿投资合同起效日至2023年2月10日止。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1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2)。
二、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多方依据意向协议书有关承诺,大力开展各类财务尽职调查和商议等相关工作,现阶段有关审计、资产报告评估工作中依然在火热进行中。由于投资意向协议中合同约定的排他性期届满,经双方商议允许增加排他性期,再次就相关事宜做进一步商谈,企业已经在2023年2月10日与承包方及标的公司签订了《关于投资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多方允许增加《投资意向协议》第3.3.1条规算的排他性期至2023年3月31日。
2、多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为《投资意向协议》的必不可少之填补,本协议与《投资意向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标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投资意向协议》为标准。
三、风险防范
企业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系多方就项目投资事项实现的基本意向协议,相关事宜仍待进一步商议、推动执行落实,多方已经紧密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中,后面具体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正式签署在于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评价结果及其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是不是达到,最后能不能达到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将根据国家标准,及早执行相对应决议程序流程与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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