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下属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迈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4,184,9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9%。本次部分股份质押期延长后,复迈投资累计质押数量为38,89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09,720,6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79%。本次部分股份质押期延长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1,178,964,016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8.93%。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期延长,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期延长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期延长的基本情况
2.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09%股份,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家企业持有公司59.7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1.79%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17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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