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3-045
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
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计划后,调整方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于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从12.80元/股调整为未分配利润的每10股现金红利7元(含税)。 12.11元/股;发行量不少于39、062、5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47、945股,312股(含本数)调整为不少于41、288、192股(含本数),不超过50、677、126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没有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价格和数量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发行计划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发行股息、股票、资本公积金到股本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根据发行计划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发行股息、股票、资本公积金到股本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和数量。具体的调整方法如下:
1、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法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为12.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该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93.29%。
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除权和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发现金股利:P1=P0-D
发红股或转股本:P1=P0/(1)+N)
同时进行两项:P1=(P0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利,N为每股发行红股或增加股本,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少于39,062,5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47,945,312股(含本数)。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前总股本的5.26%,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江干钧先生认购不少于14、551、450股(含本数),不超过18、992、856股(含本数)、柯先生认购不少于24、511、050股(含本数),不超过28、952、45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果公司股份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股权分配、公积金转换为股本或其他情况,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认购数量。
二、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情况
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以2022年股权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发行红色股份,不以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现金股利分配635、233、655.7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分配情况为准。
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43)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实际分配现金股利635、233、65.70元(含税)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每10股发现金红利为7元(含税),根据公司情况 2022 对于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的相关内容,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从12.80元/股调整为12.11元/股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度权益分配,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为635、233、655.70元=907、476, 651股×0.70元/股。由于公司不参与股息回购股份,股权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股权分配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股息总额分配到每股的比例将降低。因此,在股权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股息应计算为0.6962456元/股(每股现金股息=现金股息总额/总股本,即0.6962456元/股=635,233,655.70元÷912,370,038股)。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12.80元/股-每股发现金股利0.6962456元/股=12.11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由不少于39、062、500股(含本数)和不超过47、945、312股(含本数)调整为不少于41、288、192股(含本数)和不超过50、677、126股(含本数)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得低于5万元(含本数),不得超过61、370.00万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 12.11元/股计算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数量下限=募集资金总额5万元(含本数)÷每股发行价12.11元/股=41、288、192股(向上取整)
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61,370.00万元(含本数)÷每股发行价12.11元/股=50、677、126股(向下取整)
其中,江先生认购不少于15、664、296股(含本数),不超过20、358、763股(含本数),柯先生认购不少于25、623、896股(含本数),不超过30、318、363股(含本数)。
本次调整后,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3-046
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合同
公告《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根据A股发行(以下简称“发行”)计划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行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因此,公司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江干钧先生、柯建生先生签订了《有条件有效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3》。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柯建生计划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2022年10月24日,公司与江先生、柯先生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见2022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的》。〈有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公告号:2022-051)。2023年2月6日,公司与江先生、柯先生签订了《附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详见公司2023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3-009)。2023年2月27日,公司与江先生、柯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2》(以下简称《补充协议2》)。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2》的公告(公告号:2023-020)。2023年5月16日,公司与江干钧先生、柯建生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3》(以下简称《补充协议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事项仍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注册,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仍不确定。
二、二。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3》与江干钧先生、柯建生先生签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
乙方一(认购人):江干钧;乙方二(认购人):柯建生
(乙方一、乙方二统称为乙方)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认购股份的数量
1.各方同意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股份认购数量”修改为:
“1. 由于发行人实施了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调整为:乙方计划认购甲方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不少于15、64、296股(含本数),不超过20、358、763股(含本数),乙方计划认购甲方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不少于25、623、896股(含本数)。363股(含本数),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不少于41、288、192股(含本数),不超过50、677、126股(含本数)。每股面值1元,拟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每股面值1元,拟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2.各方同意修改《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股份认购数量”第二条:
“2.由于发行人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计划,认购股份数量调整为:不少于41、288、192股(含本数),不超过50、677、126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总额不超过30%。最终发行数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和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三条第二条修改为:
“2.认购价格:12.11元/股,由于发行人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12.11元/股。
股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是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平均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进行。
如果甲方股票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如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法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P0,每股股息/现金股息为D,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P1,则为:
分红/现金分红:P1=P0-D;
股票交付或股本转换:P1=P0/(1)+N);
同时进行两项:P1=(P00-D)/(1+N)。”
第三条补充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补充协议三为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同时生效、终止或终止。
第四条 其他
1.本补充协议3为《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1》、《补充协议2》的补充,与《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1》、《补充协议2》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3的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3未约定的事项仍适用于《股份认购协议1》、《补充协议2》的内容。
2.本补充协议一式八份,法律效力相同,各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三、备查文件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3-047
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更新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环节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审核要求更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现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修订后的文件。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具体内容。(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仍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计,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决定,最终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计,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计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