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柏堡龙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是合法和合规的。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日的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00。
(2)网上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上投票: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2023年5月19日进行网上投票:15-15:在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
(2)网上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上投票时间内参加网上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普宁市流沙东街新坛村新美路南侧大德北路西柏堡龙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7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95、022、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2503%。其中:
1、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194、342、8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1239%。
2、5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68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64%。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关于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未弥补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1、111股,占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9.845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15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同意3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权的55.6242%。;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投票权的44.3758%;弃权0股,中小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荣鹏律师事务所指派高鹏律师、熊希哲律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荣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柏堡龙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询价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12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询价函》(公司部年报询价函〔2023〕第125号)(以下简称“询价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5月19日前向我部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并向公众披露,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询价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逐项落实询价函中涉及的问题。鉴于回复内容尚未改进,相关内容需要获得中介机构的意见。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5月26日披露回复内容。公司真诚地为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道歉。
《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关注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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