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33
新疆新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新疆新泰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明”)作为要约人,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私有化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向计划股东协议安排。计划股东为亚美能源43.05%的全部股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除香港利明外。交易完成后,亚美能源将成为香港利明的全资子公司,并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退市。
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公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计划的议案》〈新疆新泰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采购及相关交易报告(草案)〉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如总结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3年2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新泰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采购及相关交易报告(草案)等相关公告披露。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按照香港和开曼群岛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亚美私有化能源的相关程序和程序。详见亚美能源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重组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新泰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