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海看网络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看股份”)、I63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业是“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截至2023年6月5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3.36倍(T-4日)本次发行价格为30.22元/股的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3.75倍,高于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23.36倍)。超出范围为44.48%,也高于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6.88倍),超出范围为25.56%,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充分关注定价市场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可能低于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仔细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主承销商”。
离线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离线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离线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离线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23]18号)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2023]19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请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注重投资风险,认真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请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线上线下认购支付、弃购股份处理、暂停发行等方面的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海洋网络技术(山东)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消除规则,消除初步询价结果后不符合投资者报价的要求,协商一致,除去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34.86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除去拟认购价格为34.86元/股,拟认购数量小于1.5万股(含1.5万股)的配售对象。在上述过程中,共有78个配售对象被淘汰,拟认购总额为887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64%。在上述过程中,共有78个配售对象被淘汰,拟认购总额为887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64%,占8.820万股和230.00万股的1.0064%。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0.22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在2023年6月9日(T日)以此价格在线和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6月9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208.5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通过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4、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5、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6、在线和离线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9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在线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7、2023年6月13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海看网络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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