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定),杭州市华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塑高新科技”、“外国投资者”或“企业”)行业类别为“C39电子计算机、通信和别的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C39电子计算机、通信和别的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近期一个月均匀静态市盈率为29.26倍。
本次发行价钱56.50元/股相对应的外国投资者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摊薄后股票市盈率为63.48倍,小于可比公司2021年均值静态市盈率,高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领域近期一个月均匀静态市盈率,超过力度为116.94%,出现将来外国投资者股票下跌为投资者产生亏损的风险性。
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或“承销商(主承销商)”)报请投资人理应充足关心标价社会化包含的潜在风险,了解股票上市打磨跌破净资产,着力提升危机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防止盲目跟风蹭热点,谨慎判断发售市场定价合理化,客观作出决策。
华塑高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并且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早已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并已经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2〕2505号)。
经外国投资者和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股票数1,500.00亿港元,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外国投资者公司股东没有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个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售。
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尤其报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几点:
1、初步询价完成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下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规定的去除标准,在去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价格后,协商一致将拟认购价钱高过65.63元/股(没有65.63元/股)的配售对象所有去除;将拟认购价格是65.63元/股、拟申购数量低于500.00亿港元(没有)的配售对象所有去除;将拟认购价格是65.63元/股、拟申购数量相当于500.00亿港元的配售对象中,依照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一键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从后面到前去除。之上全过程共去除91个配售对象,相匹配去除的拟认购总产量为36,550.00亿港元,占此次初步询价去除不符合规定投资人价格后拟申购数量总数的1.0066%。去除一部分不得参加线下及网上摇号。
2、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结论,综合性合理认购倍数、领域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外国投资者所在领域、外国投资者股票基本面、市场状况、募资需求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共同商定本次发行价格是56.50元/股,网下发行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人请照此价格是2023年2月27日(T日)进行线上和网下申购,认购时不用缴纳认购资产。此次网下申购日与网上摇号日同为2023年2月27日(T日),在其中网下申购期为9:30-15:00,网上摇号期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不得超过去除最大价格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及其去除最大价格后由公布募资方法设立证券基金(下称“证券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企业年金基金(下称“企业年金基金”)和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价格中位值、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承销商有关分公司不用参加投股。
本次发行不分配积极向投资人的战略配售。根据本次发行价钱,承销商有关分公司不参加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往战略投资定项配股。原始战略配售与最后战略配售股票数的差值75.00亿港元回拔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后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场非限购A股股权或者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售由承销商(主承销商)具体负责。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网上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买卖系统运维。
5、本次发行价钱56.50元/股,此价钱相对应的股票市盈率为:
(1)46.07倍(每股净资产依照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前总市值测算);
(2)47.61倍(每股净资产依照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前总市值测算);
(3)61.42倍(每股净资产依照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市值测算);
(4)63.48倍(每股净资产依照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纯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市值测算)。
6、本次发行价格是56.50元/股,请股民依据下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市场定价合理化。
(1)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定),企业所属行业为“C39电子计算机、通信和别的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C39电子计算机、通信和别的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近期一个月均匀静态市盈率为29.26倍。
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T-4日),主营与外国投资者相似的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水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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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Wind新闻资讯,数据信息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出现末尾数差别,为四舍五入导致。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T-4日总市值。
本次发行价钱56.50元/股相对应的外国投资者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孰低的摊薄后股票市盈率为63.48倍,小于可比公司2021年均值静态市盈率,高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领域近期一个月均匀静态市盈率,出现将来外国投资者股票下跌为投资者产生亏损的风险性。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报请投资者关注经营风险,谨慎判断发售市场定价合理化,客观作出决策。
(2)本次发行价钱确认后,此次网下发行递交了合理报价的投资人数量为25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6,729个,占去除失效价格后全部配售对象总量的81.61%;合理拟申购数量总数为2,924,240.00亿港元,占去除失效价格后认购总数的80.54%,为战略配售回拔后,网上网下回拔前线下原始发行规模的2,726.56倍。
(3)报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和网下投资者价格中间存有的差别,网下投资者价格状况详细同一天发表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
(4)《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下称“《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募资要求总金额51,864.58万余元,本次发行价钱56.50元/股相匹配融资额为84,750.00万余元,高过上述情况募资要求额度。
(5)本次发行遵照社会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环节由线下投资者根据真正申购用意价格,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结论状况并充分考虑合理认购倍率、外国投资者股票基本面以及所在领域、市场状况、同业竞争上市公司估值水准、募资需求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共同商定本次发行价钱。本次发行价钱不得超过去除最大价格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及其去除最大价格后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和险资价格中位值、加权平均数。一切投资人如参加认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比如对发售定价策略和发行价出现任何质疑,提议不参加本次发行。
(6)股民理应充足关心标价社会化包含的潜在风险,了解股票上市打磨跌破净资产,着力提升危机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防止盲目跟风蹭热点。监管部门、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均难以保证股票上市后不容易跌破净资产。
7、外国投资者此次募投项目预估应用募资为51,864.58万余元。按本次发行价钱56.50元/股测算,外国投资者预估募资84,750.0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9,765.05万余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预估募资净收益为74,984.95万余元。本次发行存有因获得募资造成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制造运营模式、运营管理与风险控制力、经营情况、获利能力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造成重要影响风险。
8、此次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深交所创业板发售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6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生效日算起。
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即视为接纳本公告所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9、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能交由证劵公司委托开展股票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依据《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3月1日(T+2日)16:00前,依照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获配总数,按时全额交纳申购资产。
申购资产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到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全额交纳申购资金,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多个新股上市同一天发售时发生上述情况情况的,该配售对象当天获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不一样配售对象同用银行帐户的,若申购资金短缺,同用银行帐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按照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3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量的新股认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循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的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
11、若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此次发行数量70%,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12、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加认购或是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申购款,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配售对象在深圳交易所、上海交易所、北交所股票销售市场各大板块的违反规定频次分类汇总。列为限制名单期内,有关配售对象不得参加深圳交易所、上海交易所、北交所股票销售市场各大板块相关业务的网下询价和配股。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后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测算,含次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
13、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网下发行或是网上发行一种方式开展认购。凡参加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论是否合理价格,均不能参加网上发行。
14、在网上、网下申购完成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依据整体认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在网上、线下的发行数量进行控制。实际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完成后,须经深圳交易所审批后,方可在深圳交易所公布竞价交易。假如无法获得批准,则本次发行股权没法发售,外国投资者会依据股价并算加金融机构同时期存款利率退还给参加网上摇号的投资人。
16、本次发行前股权有限售期,相关限购服务承诺及限售期分配详细《招股意向书》。以上股权限购分配系有关公司股东根据外国投资者整治必须及运营管理的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所做出的自行服务承诺。
17、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别的政府机构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一切确定或建议,都不说明对于发行人的营运能力、升值空间或对投资者的盈利作出实质分辨或是确保。一切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于虚报虚假阐述。请投资者关注经营风险,谨慎判断发售市场定价合理化,客观作出决策。
18、请投资者关注风险性,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商议采用中断发售对策:
(1)网下申购总产量低于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摇号不够,认购不够一部分向线下回拔后,网下投资者无法全额认购的;
(3)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此次发行数量70%;
(4)投资者在发售过程中发生重要会议后事宜危害本次发行的;
(5)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4号〕)第三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圳上〔2021〕919号)第五条,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发觉股票发行包销全过程存有涉嫌违规违反规定或是存有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勒令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中止或中断发售,对相关事宜开展调查核实。
如出现之上情况,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发售并立即公示中断发售缘故、后面分配等事项。投资人已交纳申购款,外国投资者、承销商(主承销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分配早已交款投资人的退钱事项。中断发行后,在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期限内,且达到会议后事宜监管政策前提下,纬向深圳交易所备案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适时重新启动发售。
19、拟参加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人,须仔细阅读2023年2月17日(T-6日)公布于证监会特定网址(巨潮资讯网,网站地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站地址www.cs.com.cn;中证网,网站地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地址www.stcn.com和证劵日报网,网站地址www.zqrb.cn)里的《招股意向书》全篇,尤其是这其中的“重大事情提醒”及“潜在风险”章节目录,深入了解发行人的各类潜在风险,自主判断其经营情况及升值空间,并谨慎作出决策。外国投资者遭受政冶、经济发展、行业及运营管理能力产生的影响,经营情况很有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可能造成的经营风险应当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20、本经营风险尤其公示并不是确保揭露本次发行的所有经营风险,建议投资者充足全面了解证劵市场特征及包含的各类风险性,客观分析本身风险承受度,并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和投资经验单独作出是不是参加本次发行认购的决策。
外国投资者:杭州市华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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