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示序号:临2023-005
上海市复旦复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涉及到起诉的进度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开庭审判环节
● 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被上诉人
● 涉案金额:rmb2,000万余元整及利息
●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负面影响:此案因仍在开庭审判环节,暂没法分析判断对企业损益表产生的影响。
上海市复旦复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法院电子送达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沪0106民初27553号)(下称“判决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子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2年7月8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通知((2022)沪0106民诉前调7157号)》及民事诉状等有关裁判文书,上海市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与上海复华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复旦复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提出诉讼(详细公司在2022年7月12日公布的临2022-029《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此次诉讼案件的工作进展
(一)判决书具体内容
申请者:上海市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上海市复华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复旦复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
案由: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在审理申请者上海市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市复华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复旦复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中,申请者上海市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提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冻洁被上诉人上海市复华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复旦复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款 20,000,000元或被查封、扣留其相同使用价值的资产或财产性权益,第三人亚太地区财险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申请者带来了相对应贷款担保。
判决状况:上海市静安区法院经核查觉得,申请者的申请办理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判决如下所示:冻洁被上诉人上海市复华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复旦复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款20,000,000元或被查封、扣留其相同使用价值的资产或财产性权益。本判决马上开始执行。如不服本判决,能够在收到判决书生效日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行政复议期内不停止判决的落实。
(二)以上判决的实施情况
经公司自纠自查,企业所持有的子公司上海市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医药集团”)使用价值2,000万余元的股权已经在2022年12月14日起冻结,此次股权被冻结系以上起诉而致。
三、此次起诉进度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等危害
因为此次诉讼案件仍然处于开庭审判环节,暂没法分析判断对企业损益表产生的影响。现阶段,医药集团生产运营正常的,以上冻洁也不会对医药集团的生产运营造成影响。企业将积极主动依规采用相关法律法规对策,维护保养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利,依据案子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沪0106民初27553号)》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复旦复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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