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权 公示序号:2023-006
太龙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及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通告
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苏芳和黄国荣,公司监事庄汉鹏确保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拥有太龙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16,976,880股(占公司已去除复购专用账户中股权后总股本的7.89%)的董事、董事长助理苏芳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已去除复购专用账户中股权后总股本的1.86%)。在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将在企业减持计划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中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将在企业减持计划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中进行。
2、持有公司18,600,720股(占公司已去除复购专用账户中股权后总股本的8.65%)的董事、副总黄国荣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4,500,000股(占公司已去除复购专用账户中股权后总股本的2.09%)。在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将在企业减持计划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中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将在企业减持计划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中进行。
3、持有公司333,700股(占公司已去除复购专用账户中股权后总股本的0.16%)的监事庄汉鹏方案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75,000股(占公司已去除复购专用账户中股权后总股本的0.03%)。
董事会于2023年2月23日接到企业苏芳、黄国荣和庄汉鹏各自递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就通知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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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高管增持缘故:本身资产必须
2、股权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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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管增持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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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方案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以上减持股份总数将相对应作出调整。
4、高管增持方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在其中,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的,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
5、高管增持期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期间始行公示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期间始行公示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依据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严禁高管增持期间以外)。
6、高管增持价格定位:依据到时候价格行情和交易规则明确。
三、公司股东服务承诺及执行状况
(一)公司股东黄国荣、苏芳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
(1)就自己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除自己将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依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别的有关规定的需求公开发售一部分股权(若有)外,自企业股票在证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个人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
(2)企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自己拥有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6个月。如企业上市时有股东分红或分红配股股份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个人行为,以上股价为除权除息后价钱。
(3)作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长助理\副总,此前在企业任职期,就自己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除自己将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依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别的有关规定的需求公开发售一部分股权(若有)外,此前在上述情况锁住时限满时每一年转让公司股权不得超过自己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辞职的,自申请辞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出让自己立即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中间申请辞职的,自申请辞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让自己立即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后申请辞职的,自申请辞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己立即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2、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1)高管增持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
就自己持有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此前在上述情况锁住期满三年内,在符合以下标准的情况之下,自己可转让企业股票: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至自己就减持股份公布提示性公告之日,自己可以及时有效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种责任,且如此前在高管增持中为持有公司5%股权股东及/或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的,则自己还应当不会有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通称“《减持规定》”)第六条和/或第七条要求的情况。
(2)高管增持总数
在自己持有公司股权的锁住期满三年内,自己每一年转让公司股权不得超过自己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0%。此外,如此前在高管增持时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则自己随意持续三个月内经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百分之一,如自己根据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减持股份进而造成自己不会再持有公司5%之上股份的,则此前在高管增持后六个月内还将继续遵循该服务承诺。
(3)高管增持方法
自己持有公司股权将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或其它合理合法形式进行高管增持,若自己执行高管增持的,将提早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此前在高管增持时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则:①若自己方案根据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即在初次卖出去的15个交易日前提前公布减持计划,计划的内容包含但是不限于:拟减持股权的总数、由来、高管增持时长、方法、价格定位、高管增持缘故;如自己根据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减持股份进而造成自己不会再持有公司5%之上股份的,则此前在高管增持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循以上服务承诺;②若自己根据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减持股份,则单独购买方的转让占比不能低于5%,转让价格范畴低限对比大宗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证交所交易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4)高管增持价钱
此前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股票发行价。企业产生发放股利分配、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违法行为的,以上发行价亦将作适当调整。
若个人违背以上高管增持服务承诺,自己该次减持股份所得的盈利将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股东黄国荣、苏芳和庄汉鹏在企业资产重组时做出来的高管增持意愿服务承诺:在资产重组中,自公司重组事宜初次公布之日起止执行结束期内,如自己拟减持公司股权的,自己到时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之有关规定实际操作。
(三)公司监事庄汉鹏做出来的别的服务承诺: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每一年转让股权不能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总量的25%;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公司股权。
(四)执行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此次拟减持事宜与公司股东苏芳、黄国荣和庄汉鹏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一致,未出现违背约定的情况,苏芳、黄国荣和庄汉鹏将严格执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宜
1、苏芳、黄国荣和庄汉鹏将按照其自身的情况、市场状况、公司股价状况等情况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此次减持计划存有高管增持时长、总数、价钱不确定性,也存在是不是按时执行进行不确定性,企业将按照方案工作进展按照规定完成公布。
2、苏芳、黄国荣和庄汉鹏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体制和长期运营。
3、遇有企业股票在高管增持期内产生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总数作适当调整。
4、在按上述方案减持股份期内,苏芳、黄国荣和庄汉鹏服务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和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将催促苏芳、黄国荣和庄汉鹏依照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股份减持。
五、备查簿文档
1、公司股东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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