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芳
海关总署最近发布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围绕政策供应、功能扩展、程序简化、流程优化、体系健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3项改革措施。
在支持功能业态拓展方面,《方案》提出,免税店的货物可以由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合保险区”)从国外进口,以支持免税保税的衔接发展。
海关总署自由贸易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表示:“允许免税店的货物通过综合保险区从海外进口,这将有助于企业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有助于拓宽销售渠道。”。
关于特色综合保护区建设,海关总署综合考虑全国综合保护区差异化改革的特点,提出支持特色综合保护区建设,主要鼓励地方依托区域资源和区位优势,探索新的产业轨道,培育新的发展势头,建设研发设计、测试维护特色综合保护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
自2019年以来,62个综合保险区开展了56.9亿元的保税研发业务。94个综合保险区开展保税维护业务,进出口价值5498.7亿元。
除支持建设检测维修等特色保税区外,本次出台的23项改革措施中,多项与推动保税新业态发展有关。
该计划明确表示,将促进保税维护目录的动态调整,并将更高的技术内容、高附加值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低风险产品纳入保税维护产品目录。支持综合保险区开展航空飞行模拟器和大型医疗设备的保税培训业务。
新措施还注重促进贸易便利化,如支持多类货物进出区,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流程,允许特定类型货物整体报送和自行车进出区。
海关总署还将优化对货物管理的分类监督。陈振冲说:“企业完成报关手续后,可以直接完成底账核增减操作,不再要求货物实际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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