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名字:哈尔滨市威帝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个股上市地点:上海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帝股份
股票号:603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振华
居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31号3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滨
居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宜化街188号2单位2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陈新华
居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25号5模块4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陈卫华
居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茶意街4-1号6模块2楼1门
一致行动人:陈庆华
居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鞍山市街21号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经济开发区哈平路聚集区哈平西路11号
股权变化特性:股份减持
签定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准则15号》)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撰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本报告已经获得必须的受权和准许,其执行亦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章程或内部结构标准中的任何条文,或与其发生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哈尔滨市威帝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权利的股权变化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除本报告公布的持仓信息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法通过一切多种方式提升或者减少其在哈尔滨威帝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权利的股权。
四、此次股权变动是按照本报告所标明的信息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授权委托或是受权其他所有人给予未在报告列载的信息和对该报告做任何表述或是表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释意
除非是还有另外表明,下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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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
(一)信息公开人(一致行动人)一:
名字:陈振华
胎儿性别:男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31号3栋
是不是获得其它国家或是区域的永居权:否
(二)信息公开人(一致行动人)二:
名字:李滨
胎儿性别:男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宜化街188号2单位201室
是不是获得其它国家或是区域的留权:否
(三)信息公开人(一致行动人)三:
名字:陈新华
胎儿性别:男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25号5模块403室
是不是获得其它国家或是区域的留权:否
(四)信息公开人(一致行动人)四:
名字:陈卫华
胎儿性别:女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茶意街4-1号6模块2楼1门
是不是获得其它国家或是区域的留权:否
(五)一致行动人:
名字:陈庆华
胎儿性别:男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鞍山市街21号
是不是获得其它国家或是区域的永居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操纵别的上市企业5%之上发行在外面的股权状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拥有、操纵别的上市企业5%之上发行在外面的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陈振华系上市企业5%之上第一大股东、执行董事、副总,李滨系陈振华之妻兄、陈新华系陈振华之兄、陈卫华系陈振华之妹、陈庆华系陈振华之弟,且拥有上市公司股份,均是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股权变动的效果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股权变动的效果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股权变动的效果系个人资金(分配)需要而高管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此次股权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久的将来12个月内,将依据金融市场总体情况同时结合上市公司市场拓展情况和股价状况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进一步高管增持它在上市企业所持有的股权。若发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变动方法
一、此次股权变动方法
1、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振华老先生于2021年7月27日~7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2022年1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2023年2月21日根据大宗交易减持我们公司股权11,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股份均是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滨老先生于2023年2月14日~2月15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公司股权1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减持股份均是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
3、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新华老先生于2023年1月31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公司股权25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减持股份均是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
4、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卫华女性于2023年2月9日~2月15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公司股权2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减持股份均是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
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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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公开人扣缴义务人在上市企业中拥有利益股权的权力限定状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陈振华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总股本25.29%,按和现公司实际控制人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补充协议》时约定条款调节持有公司股权舍弃投票权一部分占公司总总股本20.29%;陈庆华先生与现公司实际控制人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时约定条款舍弃3.42%投票权;李滨老先生、陈新华老先生、陈卫华女性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第五节前6个月交易挂牌交易股份的状况
本报告签定日前6个月内,信息公开人通过上海交易所系统软件交易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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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别的重大事情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除本报告上文已公布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有为防止对该报告具体内容产生误会而务必公布的更多信息,亦不会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理应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重大信息,及其证监会或是证交所依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提供的更多信息。
第七节备查簿文档
一、备查簿文档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定的本报告。
二、备查簿地址
1、哈尔滨市威帝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事务部
2、手机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3、手机:0451-87101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自己(及其自己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信息内容责任公布人(一致行动人):陈振华、李滨、陈新华、
陈卫华、陈庆华
日期:2023年2月2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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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责任公布人(一致行动人):陈振华、李滨、陈新华、
陈卫华、陈庆华
日期: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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