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确保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3年2月1日,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2023-007),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市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基金”)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70、880 股票(即当时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32、848、008股 6%)。
近日,公司收到中关村并购基金发布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通知书》。截至目前,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关于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减持计划已到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
1、股东减持股份
■
注:公司在中关村并购基金减持计划披露后,股份回购注销,总股本由132、848、008股改为132、380、282股,上表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总股本132、848、008股计算。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0、792、106股,占公司总股本(132、848、008股)的8.12%。减持后,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729、706股,占公司总股本(132、380、282股)的5.8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关村并购基金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上市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实际减持情况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违反相关承诺。
3、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公告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